過去登記不清主建物含梯間含陽台等
現在最新登記法則其實最貼近實坪制
謄本記載
主建物
附屬建物
陽台
騎樓
雨遮 已不登記
露台 已不登記
花台 已不登記
屋簷 已不登記
共同使用A。持分
共同使用B。持分
共同使用C。持分(車位持分 編號)
權利範圍1/1
很清楚明了你的實坪有多少
只是公設增建號就要有所有人,所以登記給各位持分
喊實坪制的你也可以用你單價*扣掉公設面積出價
你也可以用實價登錄最低單價(別人含公設)*實坪
也可以用別人實價登錄實坪單價*實坪
最後就屋主要不要賣你而已
當然以身作則賣自己家也要用虛坪單價*實坪賣掉
要求售屋不得獲利還要算折舊的
也要以身作則,家裡房子記得用40年前價格賣,我不要求你算折舊
這也在說某立委記得公開自己售屋賺多少,有無做到虛坪單價*實坪賣
多的捐出來或退回,不然辭立委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