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eaststroke (Breaststroke)》之銘言:
: 最近看到吵很兇的平均地權條例跟囤房稅,
: 如果政府政策走這個方向:
: 總價1000萬以內的房子,
: 為了讓年輕人首購族有能力負擔,
: 1. 1000萬以內房子預售屋不能轉讓,
你知道原本紅單再在買的很多就是投資客嗎?以前抽不到還能加價轉單,投資客頂多轉小錢,現在不給轉了,等成屋一定給你一波大的啦。
: 2. 十年內售出要課重稅,
請問一下人家合法持有轉讓為什麼要課重稅?如果剛好公司轉調到其他地方所以我賣房子,我還要被扣稅,這個有符合一般人的公平正義?
: 3. 名下有三筆房屋,要購買第四筆若總價<1000萬,要課稅50%以上!
: 但1000萬以上房子就讓有錢人之間繼續炒作,
1000萬以下是剛需,是讓你有地方睡的
: 這樣能不能在炒房跟緩解年輕人之間做出折衷的方案?
現在問題點不是在於買房子,而是為什麼大家為啥要一窩蜂搶房子,還不是因為租房子沒保障,導致年輕人要擠錢買房子。
無論是日本還是德國,都有明確的條文保障租房人的權利,但台灣沒有明確的保障。
另一方面,保障居住權本來就是政府的工作,政府的怠惰以及對於公眾交通的漠視導致大家需要買房子,結果政府卻說都是私人的問題,所以要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