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午安,
想請教此格局見解,
權狀28,室內加工作陽台大概剩18坪,
右邊採光面為東。
常態性兩人使用,
有第三人應該崩潰。
http://i.imgur.com/jkUKlVJ.jpg
目前已知缺點如下
1. 客廳暗廳,解法:
欲打掉右下臥室牆,
該臥室空間作為開放式書房。
2. 管道間在主臥床頭正後方,解法:
將雙人床移至廚房旁的次臥,
該空間只放床,床頭朝北貼牆,左右置中。
該空間就專為睡覺使用。
3. 本來的主臥改供收納、化妝、衣櫃使用,剛好它應該是最暗的一間房間。
4. 1.5衛皆無窗,
無解,用四合一、除濕機解決。
5. 樑柱東西向貫穿客廳及走道,解法:
客廳電視跟沙發位置對調,
一來行經浴室比較不用繞過沙發,
且就不用坐在樑下。
6. 衛浴左方、玄關上方為兩部電梯,
想說平常也不會一直待在這兩處,
應該還好?
以上,
不知還有什麼未考慮到、
或解法太天真的?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