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最大的問題是
實坪制就是口號,反正喊爽的,像阿彌陀佛一樣
下面到底制度要怎樣,每個人說法都不同
有人說不要買公設,有人說公設太大要縮小,有人說廣告不實,有人說公設要免費
自己都統一不了一個合理的方向,然後整天說實坪制
今天簡化一點,你要不要花錢買公設的產權?
你要買,那現行制度就夠了,因為你是付總價
權狀標示的清清楚楚,你主建物多少,公設多少,車位多少
完全沒有更改的必要
你不想花錢買公設,想買自己房子便宜一點
也可以,公設都算建商的,你權狀不會有公設
社區有建商自己的管委會
管委會想幹嘛就幹嘛,不用區權人會議表決
因為公設都是建商的,管理費多少管委會可以自己決定
車位維護費用,機車位變更或抽籤
環境清潔費用等等,通通物業自己做決定,你無權管理
因為你不是公共區域的共同持有人
公共區域的持有人只有一個,就是建商
你也不要想說協調什麼地方可以修改,沒有這種空間可以表決
通通是建商自己決定,最低限度就是符合法規
除非違法你才能檢舉
※ 引述《Dicklen (上下相隨)》之銘言:
: 其實如果要用實坪
: 有個潛在問題就是公設產權要登記在誰那邊?
: 前提假設:
: 建坪:100坪 公設比:30% 總價:2100萬
: 先不考慮停車位及車道
: 公設:大廳 中控管理室 走道 梯廳 逃生梯 電梯 交誼廳 環保室 電錶室 中繼水塔 油
: 水分離處理室 其他管道間 等等
: 現行制度:總坪數100坪,總價2100萬,單價每坪21萬
: 改成實坪制:
: Scenario 1. 實得坪數70坪 總價仍是2100萬 單價每坪30萬
: Scenario 2. 實得坪數70坪 總價1470萬 單價仍是每坪21萬
: Q1. 公設產權歸屬?
: S1.a. 總價不變之下,可能由建商免費移交住戶 再委託管委會管理
: S1.b. 總價不變之下,可能由建商免費直接移交管委會管理
: S1.c. 雖然總價不變,產權不在住戶或管委會
: i. 總價不變,公設產權還在建商手上
: ii. 公設產權賣給物管公司經營,建商又賺一手
: iii. 公設成為灰色模糊空間....
: S2.a. 總價變低,建商免費送出公設可能性不高
: i. 公設產權由建商成立物管經營,向住戶收管理費維護
: ii. 公設產權賣給物管公司經營,向住戶收管理費維護
: iii. 公設成為灰色模糊空間,住戶自行使用,建商後續不管
: S2.b. 雖然總價變低,仍由建商免費送給住戶或管委會
: ==> S1.a or S1.b
: 在S1.a, S1.b的情況下 其實跟現行制度沒兩樣
: S1.c 就.....更慘
: S2.a之下 會有新的問題出現
: 我猜有人如意算盤想要S2.b
: 另外我知道有人是要S1 然後凸顯每坪單價高的離譜 ==> so what?
: *註: 寫這篇文章時間跨度太長 有些沒寫好重新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