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Dstyle (不要鬧了)》之銘言:
: 好奇問一下
: 既然建商願意拿3E出來賠,重建
: 為什麼不直接一戶賠現金多少當買斷就好
: 原本五年工期 五年租金補貼
: 可以改成付1年租金給你買房子
: 住戶可以拿錢馬上衝去買房子自住
: (比方說一戶賠3000萬現金)
: 建商也少付幾年租金補貼
: 如果,住戶不願遷移到別的地方
: 也可以約定,如不願搬走,
: 五年重建後依3000萬承購回來
: 新車子撞爛全損也是有全額買斷理賠的啊
: 以上做法幾種好處兩邊都得利
: 1.住戶立馬拿錢爽一波
: 2.不用等5年
: 3.彼此少負擔租金
: 4.住戶願意早點按耐撫平
: 5.建商其他工地早點動工
: 怎麼想都百利無一害啊?
: 有八卦嗎?
按你這樣的邏輯
弄壞老公寓就是賠老公寓的市價
頂多裡面的裝潢+家具+搬家費而已
要不然按你這個說法
出車禍把別人的10年頭又大幹報廢
你會賠一台新的保時捷噢?
頂多賠一台折舊的頭又大的錢+裡面一些配件+中間找代步車的錢
單純財損不就是這樣,又沒有人傷
要房子的簡單,基泰幫他找條件類似的老公寓不就好了
搞到什麼室內一換一,都更樂透,大家在那邊口水戰幹嘛?
弄壞老公寓沒人傷就是賠老公寓啊
至於什麼危老容積獎勵、什麼多出來的容積率歸公啊
這樣大家都不用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