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與先生在看房
心中有個想法,但不知是否關鍵字不對
所以找不到確切的答案,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我本身是教職,先生是服務業,目前住在婆婆名下的房子(A房),未來想買的房子是B房
目前的設想是:先用A房拿來進行房屋抵押,貸一部分金額變成B房的頭期款,然後再把A房
賣掉,把A房的借貸繳清,B房的房貸也可部分還款
想請問大家:
1.以軍公教的身份,可以同時申請兩間房子的貸款嗎?間隔時間太近,會不會影響銀行貸款
成數?還是建議我跟先生一人申請一間房
2.假如A房進行了房屋抵押,那再賣房的時候會有什麼影響嗎?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希望能再此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