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s大文請教版友問題:
小弟已購明年初過戶一間A房(2房)自住,房子貸款都掛自己,未來戶籍掛我自己。
看了s大許多套房的操作,目前有女友月薪約4萬且未來會結婚 ,在不考量感情相關因素
來討論房屋操作的話,我先出錢給女友當頭期約100多萬讓她去辦青安購買約500-600的B
(套房)合法(社宅之類的)出租讓儘量讓房租趨近抵銷房貸即可,B房子貸款戶籍
掛女友,這操作是可行的嗎?但有些問題上網查還是不太懂想請教。
以下都是在未來房價上漲的假設,B房持續出租不賣:
1. 結婚後A房已持有超過6年後如果想換3房是可以辦理重構退稅的嗎?
2. 400萬免稅額A房可以使用?
3. 會因為婚後老婆持有的B套房有出租影響A房
4. 目前實務上套房青安是可以做到40年8成嗎?
因剛接觸房市很稅務上不明白,還有什麼操作是更好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