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有一間確定要都更,已進入信託部分。目前住在附近父母的房子(公寓),現在還有約
250萬的貸款未還。(以上兩間都在士林區)
我自己也想在之後都更的老家買一間小兩房自住,但因為去年才剛在中山區買了一間套房出
租(寬限期到今年六月)所以手上的現金目前還不是很夠,所以想請教一下:
如果我利用增貸方式,假設是用父母名下那間增貸約300萬,可以部分用贈與方式直接付預售
的首付,還是得先進股巿轉一圈?
或是我自己套房那間增貸約200萬一樣進股市後再取出?(套房那間目前已增值250萬)
因為我們都是自營商,現金流的部分要怎麼做比較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