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rgelp (bernie)
2024-03-20 16:57:14※ 引述《jinso7410 (Aso)》之銘言:
: 社會住宅的出租事實被揭露之後
: 1.除了沒有房地合一稅免稅額400
房地合一的部分之前就說過
假設你買+基礎輕裝1200萬。
6年後1600萬賣出。
1. 租人狀況
付出:房地合一繳80萬。
租金收入:扣管理費約2.6萬/月,
空租+修繕扣兩個月。年收租金26萬。
6年=156萬。
收租一半繳給政府,為誰辛苦為誰忙啊?
156萬-80萬=76萬/六年,大約等於一個月一萬。
賺價差外,辛辛苦苦才賺一萬。
2. 自用當砲房
實際有進出紀錄、有水電。符合自用不用繳稅。
一週約一次就好。月省房間費超過一萬。
而且投資用常見的川字格局,
一進門看到廚房,真他媽有夠醜。
但在這種使用下,
開放廚房搞個中島,當酒吧調酒給妹子喝。
無敵的吧?
反正你新房賺價差,
政府就是不讓你走房客幫忙繳利息的路線。
公益出租人是給長期要租 打死不賣的人玩的啦。
要賺價差又要合法的話,你真的當旅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