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萬的房子
正常來說工程款200萬+房貸800萬
優付的話
簽訂50萬+零工程款 +房貸800萬
差的那150萬交屋之後再跟你每個月拿錢
可能就150/36 每個月繳給建商
建商的說法是 這個是分期付款 不算貸款
(即使跟貸款有87%像)
但銀行最近對自備款來源似乎很敏感
如果 萬一 假設 我是說假如時光倒流我能做什麼
有一天銀行說 建商放給你的也算是”貸款“
所以銀行放貸給你的額度要扣掉建商放給你的額度
銀行房貸只能放800-150=650給你
除非你能提供你給建商150萬頭款的金流
銀行才要核貸800給你 之後才能交屋
你沒先拿150出來銀行就不能撥款交屋
但不撥款交屋你又沒有那150萬的”分期付款“
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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