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有一間預售A,預計今年8-9月交屋,實際入住可能年底
最近考慮買另一間預售B,預計2025年底完工
以上都是自住
到時候想賣掉A辦理重購退稅,但是A和B交屋入住間隔可能不到一年
因為退稅條件之一是「一年內不得出租或營業」,所以不確定自住事實不到一年就售出是否
有影響
想請問這樣辦理退稅上會有問題嗎?
沒滿一年國稅局對自住重購退稅會放大檢視做好被查磁扣進出問管理室有無出租水電帳單有無低度用電用水的準備
作者: mitic1029 2024-04-01 20:42:00
放大檢視但真自住是沒問題的,就有人每月繳個一百水費,幾百公電在那裝自住
作者:
aibor (小紅)
2024-04-01 20:54:00我也打算每兩週去新成屋裡露營辦party,這樣算自住吧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24-04-01 22:58:00
之前有人申請然後被國稅局發現 要求補稅補回來補回來超痛的XD
作者: crabpink (張小小) 2024-04-02 06:29:00
最好滿一年
A屋24年底不住後也別租人 戶籍也不要遷 每個週末去渡假保險起見就是撐到25年8.9月後再賣 不然都有被嚴審可能
認定自住多久才符合規定之前,先考慮一下B晚點買吧A沒交屋之前就買B,你要確定能不能符合重購退稅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