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1219 (小羊兒)》之銘言:
: 最近家人在台中市區買了一間中古華厦
: 近期銀行已核貸也對保完成
: 但因為屋主在屋內留下很多破破爛爛的二手傢俱,家人想說部分堪用的傢俱可暫時沿用,真的破爛不堪的請房仲幫忙清乾淨,
恩....
你們有點天真
現在清運很貴
特別是
大型垃圾清運
除非仲介有同意
否則這並不在
仲介服務範圍內~
: 故在點交之前又與房仲再約看一次房子(目前是空屋狀態)順便告知房仲哪些傢俱須幫忙回收,這一看後不得了發現系統櫃 、櫥櫃、電視櫃中都被屋主藏了很多垃圾,故把垃圾拿到檯面讓房仲日後好識別可儘速清走。
: 可好巧不巧,當日晚上屋主又進到這間已過戶的房子,發現櫃子內藏起來的垃圾都被拿了出來,而後怒氣沖沖的跟房仲拿回鑰匙,還說要告家人毀損、竊盜。
刑事是告不成的
民事上如果屋主
能舉證
那就要賠~
不過光律師一庭
就要好幾萬
根本不划算!
: 當然也不讓房仲去清理垃圾….
首先你覺得是垃圾
別人不覺得
第二房子過戶只代表
你取得產權
使用權要等裡面
物品點交後才取得
尚未點交前你是
無權動它的
: 屋主還說只接受點交當日不看房直接點交,事後漏水保固都要家人放棄。說不接受就要走法院。
這點屋主要求是錯誤的
你們擅自進入房子
與房屋不點交跟
放棄瑕疵擔保
是兩件事
: 目前我們認為近期地震很多,且屋主想規避未來的修繕問題,亦或者其實房子還有很多隱藏瑕疵,怕我們要求他修繕完畢才點交。
: 想請教房版各位大大,以上情況該如何自保呢?
整件事是這樣
就點交流程中
你們的行為
是有瑕疵的
屋主可以求償,
但實務上很難
因為他得先舉證損失
不過為了後續
交屋順利
我建議你是
誠心去道個歉
看賠個幾千萬把塊
會比較好處理
但不要同意他不點交
跟放棄瑕疵擔保要求
至於交屋流程
如果屋主真的那麼硬
不接受你道歉
那你也不用理原屋主
就按照原先合約走
如果屋主拒不點交
就按合約延遲交屋
規定照品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