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有個問題不太清楚, 想說房版應該比稅版多人可以幫忙解惑
爸爸前一陣子過世了, 留下一棟將近四十年的老透天
這是爸媽婚後買的, 只是掛爸爸的名字, 媽媽還健在, 我還有一個姐姐
雖然老透天不值錢, 但還是想說以後賣掉能省點稅
只是有點搞不懂繼承的比例和之後賣掉要繳稅的比例
請問
情況A
1. 因為這爸媽婚後買的, 雖然名字掛爸爸的, 但媽媽其實有1/2的權利?
2. 所以要繼承的部分是爸爸的1/2, 假設平分給媽媽, 姐姐和我 ,每人繼承1/6?
3. 然後媽媽擁有1/2+1/6=4/6的權利?
4. 如果五年後賣掉, 需要繳房地合一稅20%的部分是媽媽4/6, 姐姐的1/6和我的1/6?
5. 還是說媽媽的部分只要繼承的那1/6繳稅即可?
情況B
1. 雖然是爸媽婚後買的, 但因為爸爸走了, 全部重新繼承
2. 所以媽媽繼承1/3, 姐姐1/3, 我1/3?
3. 五年後賣掉繳稅20%, 三人的持份各1/3 + 1/3 + 1/3都必須繳稅?
請先進幫忙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