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人生第一次進去小房間 當買方
磨了1.5小時 從4550(下斡旋)>>4608>>4628>>4638(成交)
當中來來回回 房仲說屋主想實拿4600萬
我的最後底線就是4638萬(含房仲費)
最後房仲提議我出4546萬(實價登錄?)+92萬的佣金(會開發票給我)=4638(成交)
房仲說他們佣金拿38萬 屋主拿4600萬
屋主沒有額外給房仲佣金
我想問的是 假設房仲沒有唬爛
我的實價被寫低了 因為佣金我全出
這樣是不是對賣方稅負上有利?(看實價上一手約10年前買41xx)
另外我的不利點就是以後要賣實價低一點 比較難抬價?
之前研究這個社區 發現大家都是賠多賺少
所以實價低一點 我有賠錢打算 我也不太在意
應該會自住十年以上 賠錢也就算了
只是好奇房仲這樣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