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yl0220 (別問我是誰)》之銘言:
: 好像每個社最近都會遇到一樣的問題
: 就是總有一群住戶吵著要在停車場加裝充電樁
: 但買電動車之前不是本來就要考慮充電的問題嗎?
: 有電車,那買房子的時候就該去找建商本來就在停車位有設計充電樁的建案,不是嗎?
: 如果住的地方沒有充電樁,那買車的時候不是就該想一下是否適合買電車?
: 說穿了,就是一堆人沒那個屁股,硬要開那樣的車
: 買了之後又強迫住戶跟他一起買單,買單到最後說不定就變成陪葬
: 別跟我說有台電評估,就100%安全那種屁話,
: 加裝充電樁勢必要改停車場的電路吧?
: 大樓的用電量就是有可能會超出原本的最大預估值吧?
: 整個大樓的的配電設備又是否能跟得上?
: 就像是原裝的,最後變成拚裝/改裝,這樣電路出事引起災害時,
: 建商說不定也可以咬死因為有改過電路,所以不干他的事?!
: 加裝充電樁,那麼安全那麼好棒棒,那核四大家是在擔心什麼?
: 電車你在開,充電樁你在用,但火燒厝的風險卻是住戶跟你一起承擔,憑什麼?
你說的沒錯,人都自私,這就人性阿
與其抱怨,不如想辦法改善
現有的規範中,住戶要接錶後充電樁,只需要管委會同意就足夠了
需求在的情況,如果管委會不是很保守的,多半會答應
我住的社區就好幾戶裝了
然後呢?發生什麼事
就是社區裝裝裝,裝到最後台電跟你說不能再裝了
這時候每戶都是自己找廠商來裝,每家裝的都不一樣
社區的供電設施負擔也還是增加了
這風險增加你阻止不了
那還不如社區狀況許可的話,趁住戶還沒那麼多接錶後的時候
先跟台電申請專設一戶+EMS
1.線跟台電另外拉,不會增加社區既有供電設施的負擔
2.有EMS管理,不用擔心很多車同時一起充電造成供電設施負擔
就算真的還是有負擔,也只影響電車的部分,而不影響社區既有設施
3.施工廠商單純,通常就綁定1家了,管理相對容易
這樣才是風險控管
我是這麼認為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