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地合一稅 新成員

作者: brue1020 (哺乳)   2024-06-09 22:45:12
小弟於2021年8月,以結婚身份購入,並且遷入戶籍,適用自住稅率。
2023年10月大寶出生,遷入戶籍。
明年有換屋需求。
根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個人交易房屋土地同時符合下列3個要件者,新台幣4
00萬元內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元者,就超過部分按稅率10%計算應納稅額:
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
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
想問
1.設籍滿六年是指我買的2021年八月起算,還是大寶的2023年10月?
2.換屋但不打算出售舊屋(非租),新屋將太太戶籍遷過去是否兩屋都適用自用稅率(皆
無出租)?
3.單單將太太遷戶籍是否會影響房地合一稅的滿六年?
謝謝指教
作者: cherry740059 (wenze)   2024-06-09 22:47:00
1.夫妻自住房可以3間
作者: buike (chico)   2024-06-09 23:04:00
自住房盡量不要跨縣市太遠,國稅老大很主觀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4-06-10 00:15:00
你戶口牽進去那一天開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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