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現在是跟著領跑的歐美,今年4.29環境部三個草案已經提報立法院,「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目前國內永續揭露準則,由證交所指導,有八大單位包括金管會等參與,目前已在台北大學王怡心教授(費鴻泰夫人)領導下建立,永續揭露報告書要按照國際的永續揭露準則,企業要編制財務報告書IASB/FASB,然後完成永續報告書ISSB(有指標要遵守)最後完成GRI報告去年也成立碳權交易所,提供國內和國際碳權交易碳管理師,碳權交易經理人和碳盤查員證照考試也都開始
2026正式徵收,美國的CCA已二讀,預計今年或明年實施,這個法令沒有試用期,其規範比歐盟CBAM更多更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