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發文,想跟版上的前輩們請益一下
目前看上台中工業區一塊建地含地上物
但這塊建地連同建物的所有權人將另外兩筆不動產綁定一起向銀行貸款
總計3筆地號、3筆建號,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設定金額約9千多萬
但我只意象購買其中一塊建地包含其建物
請問銀行那邊能單獨分割做塗銷嗎?
如果在沒塗銷的情況下進行買賣會是什麼情況?該建地與建物所有權人是我,
然後債務貸款單獨分割由我來承擔嗎?
當然首先還是希望銀行能同意將債務貸款做分割,然後賣房能同意將我支付的款項
去做償還塗銷。
或是不塗銷等買賣過戶完成之後,債務銀行會做拆分嗎?
以上,感謝各位鄉民幫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