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最近購屋已經簽約送件貸款了,有用新青安貸一千萬,另外
貸一般房貸九十萬共1090萬,房子純自住,除非往後工作大調動才會換屋。
銀行給了兩個方案如下:
第一個方案本金攤還,寬限期3年,還款35年,寬限期過後一開始每
個月還款約五萬,之後逐月遞減,總利息較少。
第二個方案本息攤還每個月固定還款約四萬五,寬限期3年,還款30年。
銀行說因為有人用新青安炒房的關係,最近送件的寬限期應該都不會給
到5年,所以抓3年,還款年限也因為這樣之後不太會給到40年,所以最多抓
35年(說到這個就嘆氣...)。
最後再請教,本身預計幾年內會出手名下的土地,預估最少可以獲得一千
萬左右,預計會拿400萬去還房貸本金,請教上述兩個貸款方案如果本金減少,
利息也都會跟著減少嗎?還是總利息都不變?又本金減少後是還款年限縮短,
還是每個月還得錢減少,但總還款年數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