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最近上新聞的租霸案件

作者: fbifxxkma (FBI帥哥恐嚇騜)   2024-07-03 23:01:57
1. 不能斷水電,
但是可以停他電梯磁卡
,讓他不能搭電梯,
因為他還是可以走樓梯進屋
所以不算強制罪,缺點是低樓層沒用
但如果你10幾樓以上,租客一定受不了
高樓層好處+1
2.
另外還有一個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12 條
這個法條滿猛的,
但版上沒看到有人講
(只看到什麼拆門之類的怪招XD)
大意就是契約解除後,經催告(存證信函)一定期限後仍不點交者,視為完成點交,且拋棄
遺留物所有權。清除費用可向租客收取。
但是我猜這個
只能趁租客不在屋內的時候執行清除遺留物
如果他在屋內 你還把他架出來就是強制罪了
作者: cutemico (cutemico)   2024-07-03 23:13:00
如果是不要繳電費呢?平常把電費弄成電子帳單,讓租客收不到,欠租時不要繳電費,讓台電他自己因為沒繳電費斷電,不知道復電會不會很麻煩?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4-07-03 23:14:00
直接找黑道,立馬斷手斷腳,再假瘋
作者: Sugimoto5566 (馬丁)   2024-07-03 23:16:00
那種可以不用電過活的瘋子是我的話直接把他抬到馬路上讓他自生自滅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4-07-04 07:28:00
我以為第二條是包租代管都有的內容
作者: batatas (Ipomoea)   2024-07-04 08:23:00
2.要租客不實際住那邊
作者: kklarinet (阿彥)   2024-07-04 09:56:00
帥帥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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