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kcc (紅心點)
2024-07-15 13:47:46房版的大大
小弟最近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
去年五月小弟開了一間小工作室,主要是線上的客戶接案這樣,用了家裡地址
辦理營登,今年家裡的房子說要賣,才知道說這樣房地合一稅的400萬減免不符合資格。
我想問這部分該怎麼解決?
因為我家裡沒有辦公室,我人在柬埔寨做食品原物料買賣,接的案子也是一些行銷企劃
撰寫這類,沒有倉庫囤貨的狀況,都是我家人在住。
網路是有查到,把營登遷走後,過一年就可以恢復(這點是在chatgpt查的,不一定正確
)
現在家人在說如果房子賣掉,稅金要由我來負責,初步算一算差不多要繳130萬的稅。
所以想請問類似的問題,我可以尋求哪方面專業人士的幫助?
再麻煩大家
作者:
missher (泡咪)
2024-07-15 13:51:00規定就是交易前6年不得出租營業,要就繳稅,要就再擺6年。最快就是重購退稅,但還是要等營業地址遷走後1年。
作者:
au041l (讚美之泉)
2024-07-15 13:54:00感謝偉大的政府吧!萬稅萬稅萬萬稅
作者:
missher (泡咪)
2024-07-15 13:56:00還有稅金也要看何時取得的房子,房地合一還是舊制併入所得稅。你的資訊不太夠,連130萬怎麼出來都不知道。或者去找稅務的承辦窗口盧洨看看真的是純自住,但八成是不會受理吧。
營業登記在案 不可能讓你蘆到變自住啦你營業登記去租那種一個月三千借址登記啦 省去一堆麻煩
跟家人沒談好嗎?登記在自家沒啥問題有問題的是他們在這個時候要賣當初就不應該用自家公司當地址
作者: summerair11 2024-07-15 15:11:00
共有人如果是配偶可以符合房地合一的退稅,土增不行
作者:
ooxxboy (ooxxboy)
2024-07-15 15:47:00有營登就無法適用 問過了 想用400萬免稅就去找外面的辦公室掛著 但你也來不及了
作者:
cckcc (紅心點)
2024-07-15 16:54:00謝謝回覆 那我有心理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