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版的大大
小弟最近遇到一個棘手的問題
去年五月小弟開了一間小工作室,主要是線上的客戶接案這樣,用了家裡地址
辦理營登,今年家裡的房子說要賣,才知道說這樣房地合一稅的400萬減免不符合資格。
我想問這部分該怎麼解決?
因為我家裡沒有辦公室,我人在柬埔寨做食品原物料買賣,接的案子也是一些行銷企劃
撰寫這類,沒有倉庫囤貨的狀況,都是我家人在住。
網路是有查到,把營登遷走後,過一年就可以恢復(這點是在chatgpt查的,不一定正確
)
現在家人在說如果房子賣掉,稅金要由我來負責,初步算一算差不多要繳130萬的稅。
所以想請問類似的問題,我可以尋求哪方面專業人士的幫助?
再麻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