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4-08-20 01:13:43我又來提點子了
如果就以新青安購置房屋,不可以出租營利
這鐵定違憲
但如果是附條件補助,及銀行借款合約
其實新青安的利息是政府補助,寬限期跟40年是政府擔保
既然是補助,那申請人就要每年度舉證申請
比照房地合一重購退稅,6年400萬免稅查核標準
比方說.....
記名悠遊卡,悠遊聯名卡,信用卡消費店家紀錄,悠遊卡搭捷運 公車 火車紀錄
你新青安買竹北自住,你悠遊卡每日整天消費都在台北市
信用卡繳費都拿到台北市繳
健保就醫紀錄,你買竹北牙痛開車到大安區看牙,感冒跑來台北看
盲腸炎冒著腹膜炎風險,專程到台大開刀
管委會刷卡紀錄這出租了查不到
名下手機使用5年以上門號電信軌跡
車輛ETC紀錄
申請人至少提供3樣以上給大數據跑
沒過補回之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