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限期改成有條件式的比較好
以40年 5年來看
8年內 可以寬限1年
16年內可以寬限2年
以此類推
不過我覺得用5年做基數
繳貸25年後可以寬5比較好
舊約不改也沒差,反正沒錢的到時候也會轉約
就我個人看法是 都不要改 繼續持續下去
因為
低利率+40年房貸寬限期5年
這個東西找不到後照鏡
等他真的炸開比較可以知道什麼是可能的極限
目前只看市區也沒有系統泡沫風險
郊區鄉下山上海邊管他去死
最後再給他這招
http://i.imgur.com/7ni37hq.jpg
就贏麻了
※ 引述《ilovedt (台灣安全 人民有錢)》之銘言:
: 財政部和央行在角力
: 財政部高官為了面子/利益
: 不可能停辦新青安
: 估計最後可能會有個共識妥協
: 就是把寬限期取消或嚴格限制年份
: 就我所知某公股銀行
: 去年是寬限期全開
: 幾乎人人都能5年
: 現在嚴格限制所得
: 買1000萬房貸800萬
: 大概要年薪100才能給到5年寬限期
: 接下來寬限期再限縮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