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強烈勸版友直接問公司合作的會計師是最準的,網友回應只能簡單參考
※ 引述《iPhone9 (失落的一代鳳)》之銘言:
: 是這樣的,有一筆報價
: 要跟一間大型國際企業合作。
: 貿易條件是DDP
: 因為我們是買國外的商品再交付到客戶手上
: 我想知道我們在報給客戶的價格上
: 需不需要標註5%營業稅登記
: 客戶收貨地在台灣,我們也是台灣公司。
要不要5%不是跟DDP有關,是跟你是不是出口(可適用零稅率)還是國內銷售貨物勞務有關
如果有實際出口,不管EXW還是DDP,都適用零稅率,不用5%不用開統一發票
如果你買國外商品,交付台灣客戶,這算是進口後在國內銷售,銷售時要外加5%開發票
即便後續客戶再自行出口,也是客戶自行適用零稅率,客戶去申報退進項稅額
客戶即使是國外公司,在台灣既然有常設機構,就對構成營業稅課稅要件沒有影響
: 我擔心他們如果只照報價金額跟我們,就不含5%營業稅。尤其對方採購是在德國總部透過SAP招標。
: 還望厲害的板友解惑
: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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