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210045 (小德)
2014-03-29 11:51:57這幾天,看到板上的一些文章,對於版規有些建議。希望板主和板友們討論看看
1.建議薪資部份不得列計資方勞健保勞退支出
理由:因看到#1JCPDRFT文章中提到
【薪資範圍】33,000以上 (含勞資雙方健保退休金等支出)
為避免最低薪資爭議(藉由加上資方勞健保支出來閃最低薪資)
2.建議水桶處分以文章篇數及違規事項累計,增加永久水桶並於版規公告:
理由:看到某幾篇連發而且都是違規文章。而且感覺沒有改善。故有此建議
3.版規違規處罰中無公司、工時、月休。建議比照薪資部份水桶處分
理由:上面資料本應該是應甄單位基本應該提供的資料,也應比照薪資處罰
目前看到這三點。讓大家討論看看是否可以施行。(覺得我不妥可以噓)
作者:
ryan15 (Ryan)
2014-03-29 15:40:00建議把實領多少, 勞健保多少分立,以免有公司以此模糊地帶誤導, 畢竟公司如何報跟勞工如何繳稅是為各自處理而非需要勞工幫雇主想,或是雇主幫勞工想,目的是建立薪資明確的透明機制,對勞工或是雇主都比較好也可以避免勞工誤解,或是成為不良廠商可行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