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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 愛若有了等差 @ 廖玉蕙 臉書 http://bit.ly/2gxp42c
昨晚,看了臉書裡對婚姻平權的討論,氣到失眠。這個議題,我已經在前兩年的臉書上寫過,以為已經充分表達了,沒料到下限無極限,不斷有新的謬論浮上檯面。有些話還是不吐不快。
這個世界不會因為開放同性婚姻就毀滅,也不會因為開放同性婚姻人類就絕子絕孫,更不會因為開放同性婚姻,全部人就都變成同性戀,這是基本的常識。
但是,顯而易見的,這個世界已經因為人類的不友善及偏見、盲從,讓有些人因為「愛有了等差」而受傷、而被逼得走投無路、而死亡。
沸沸揚揚的討論,正好讓這個婚姻平權問題被看見。
請不要再說些蠢話了,拜託﹗諸如「以後我們要怎樣教育我們的小孩。」孩子的成長需要的是大人好的身教,不是教他/她歧視某一種人,剝奪別人的權益只為自己莫名其妙的不喜。這種嚴重偏見的教育不要也罷。
也不必杞人憂天地擔心人類繁衍的問題,少子化不是同志所引起或所發起的運動。同志都是異性戀父母生出來的,他們不是從石頭縫蹦出來的,如果那麼懼怕同志,那麼就請立法嚴禁異性戀者生殖(因為異性戀可能生出同性戀者),但這又違反反同者高舉的繁衍大論﹔如果更積極些,反同者是否會進而要求立法「不生孩子或無法生育的人都要另行婚配」或乾脆「嚴禁他們進入婚姻中」。……這些荒謬的言論就請別再說了吧,只是徒然暴露個人兜不攏的邏輯。
不要再說「這樣我將沒辦法寫族譜。」族譜寫不寫沒那麼重要,讓寫族譜的重要凌駕別人對愛的追求是何等的不道德,是會讓祖先蒙羞的﹔何況因為同志婚姻就無法寫族譜也是胡說八道,如果你不知如何下筆,我願意無償代筆,我的毛筆字寫得還不賴,文字也還算通暢。
po幾張舒心照,請恐同者不用擔心,我們正努力致力兒童的教養工作,讓她們看見美好的結合,親身示範良好的邏輯和溝通,想辦法不要被不當的偏見汙染,讓她們知道愛無國界無性別,愛無等差.
2016.11.19如何教我們的孩子﹖
一位名為 Charlene Chang的女士分享了我「2016.11.18愛若有了等差」貼文,卻在貼文下寫了許多奇怪的言語.
諸如:「當社會告訴你,同性戀是正常行為時,你要如何教育你的孩子呢?」(這是教戰守則嗎?怎麼恐同者如此一言堂?)
或以為是恫嚇地說「希望她的孫女都去試試看同性和異性戀哪一個才適合她們女孩喔!」
我如此回覆她:
性向從來不是教出來的,我不會特別鼓勵孫女跟什麼性向的人(但別提愚蠢的人獸之類的,因為我們不會知道獸是否被強迫交往)交往,但如果我的孫女跟我說她是同性戀者,我絕不會強加阻止她,把她逼到無路可走。我會像對待所有異性戀兒女一般,叮嚀她注意人品,辨識一下對方是不是個頑固難以溝通的人。
如果她們兩情相悅,就請她帶回家來跟阿嬤聊聊﹔如果對方也愛我的孫女,我就祝福她們,和異性戀沒兩樣。不同的只是我們多得一個孫女兒,不是一個半(孫)子,沒啥損失。
至於如何教育你的孩子呢?我建議你就以身教告訴她:
尊重別人跟我們的不同是重要的,歧視她人或想強加個人意志於他人之上是最糟糕的。別人結婚,不干我們的事,最好別在旁邊說些五四三的。人是否正常,分別就在這裡,絕不在把人分級、貶低與自己不同的人,進而剝削他們與生俱來的權力。
2016.11.19今天多說一點
前述對就婚姻平權議題對我提問的女士又持續提出問題,為免一篇文章過分冗長,我另闢一文:
問:「因為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就讓青春期的孩子,更有理直氣壯的理由去嘗試跟同性的關係?」
答:「我覺得這是杞人憂天的想法。性向在年長後會逐漸分明,那些從小就(娘)的孩子,不會因為法律的壓抑就轉性,只會在壓抑下長期陷入難過、憂鬱,甚至尋短。
就算有人因為他們說的,因此受到鼓勵,去喜歡同性,若兩情相悅,婚姻美滿,我們有什麼好置喙的﹖因為這樣他們就不配享有國家法律上的肯定?只能默默相愛?他們不比亂七八糟的異性婚姻更值得支持?
我的學生有的為此曾多次萌生死意,有的長年陷入憂鬱症,讓人十分不捨。有法律保障,可以讓親友父母略略安心。免他一生困頓,除要跟社會異樣眼光對抗,還要在親情間飽受煎熬。
我在評審台灣大哥大簡訊徵文中看到一則短訊:『爸!不是你造了什麼孽﹗』讓人閱之心酸淚流啊。」
問:「難道同性戀者不能去律師或代書那裡去公證,他們的遺產處理問題嗎?? 若社會大眾對同性戀者抱持著異樣眼光,今日就算同性婚姻合法化了,也不代表大眾就不會以異樣眼光去看待他她們阿!!」
我說:「你錯了﹗有國家法律的支持,就是一種心安。科學證明同志不是病,無法治療轉性。大家同來世上一遭,因為他們是少數,就被排除在國家保障之列,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公平甚至是歧視,有誰安於弱勢或做一個被歧視的人﹖他們也規規矩矩做人,照樣繳稅,乖乖在捷運電梯上排隊,也沒去殺人放火,有什麼理由得被特殊處理﹖如果是你,你覺得這樣會讓你心服口服嗎﹖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就代表他們不是異類,大眾當然容易接受,而據民調顯示,在台灣其實已是大多數人贊成這個法案了。」
她又問:「所以您是指同性要合法化的主要素求是.. 求心安嗎??」
我又回答(真有耐心啊):
「正是﹗是求大家都心安。我們一輩子活著,不就是一場長長的尋愛歷程﹖學習如何自愛,如何讓我們變得更可愛,如何適當的愛人,如何讓自己的愛不會變成別人的負擔。許多異性戀者在這個法案上,熱心幫著爭取奔跑,不是為自己的權益,是為了這種不公不義的事讓我們不心安。在其中不計代價幫忙催生,既是一種對他人愛的成全,也是自己求心安的尋愛歷程。」
廖玉蕙 臉書 http://bit.ly/2gxp4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