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當正義魔人,結果惹婆家不高興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08-05 00:26:59
※ 引述《Jeteaime (感謝生命)》之銘言:
: ※ 引述《seadeep (VBphilia)》之銘言:
: 開始講之前 先聲明幾件事
: 1. 希望妳先搞清楚一件事
: 我想自己沒否認過妳說的那堆宣導吧?
: 在文章中 也提到過自我隔離這件事
: 所以不需要給指引 我文章自己都有提到 好嗎
在這塊
與其說 你有討論到自我隔離
倒不如說 你認為網友對於自我隔離有著明顯的雙重標準
:「罵別人不道德,但自己也沒落實」
只是被你點名的原po和trueblend版友已經反駁
原原po已說 不會帶生病小孩去公共場所
而trueblend則是說明狀況
噓 trueblend:在資訊不充分的情況下隨意臆測並不會為你的說法增加可信 08/04 20:43
→ trueblend:度,剛剛去翻了一下日誌,我爸剛回家時還沒有最經典的上吐 08/04 20:43
→ trueblend:下瀉症狀,沒有人知道那是諾羅但是他已經有感染能力.好吧 08/04 20:45
→ trueblend:我說的一家好像聽起來很嚇人,但當時我們一家也才三個而 08/04 20:45
→ trueblend:已,當我爸已經好轉但我跟我媽出現症狀時我倆除了就醫至 08/04 20:45
→ trueblend:少都乖乖待在家裡 如果時光能倒回讓我在他進家門前就先 08/04 20:46
→ trueblend:曉得他得諾羅的話就會更加謹慎戒備了.(那怕可能是無用功 08/04 20:47
→ trueblend:也是沒辦法家裡窮,無法在大門口設檢疫站跟隔離病房Q口Q 08/04 20:49
→ trueblend:PS出門就醫也都有戴口罩,勤洗手 08/04 20:50
怕你沒看到
直接貼在這好了
那請問揣測錯誤的你 是否要收回指控?
: 2. 那麼關鍵重點在哪?
: 重點在於兩部分
: 第一 諾羅病毒的處理程度
會讓我想回這篇文章,就是這個點
你的三篇文章確實都在討論 諾羅病毒是否要隔離
但問題是 小叔小孩是腸病毒+諾羅
還正好是腸病毒發病一週,傳染力最高的時候
根據衛生署傳染病防治法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是屬於第三類傳染病,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而S醫生引用的法規也是針對腸病毒併發感染重症
(引用資料:http://www.cdc.gov.tw/)
結果你只討論單一病症,大喊諾羅病毒沒必要隔離,諷刺原po把自己小孩當寶
還跟S醫生說:
: 我想自己沒否認過妳說的那堆宣導吧?
呃.....
那請教一下你的"專業"
面對感染腸病毒+諾羅的小孩,你還是堅持原po小題大作?
即使可能被感染腸病毒引發重症也沒差?
即使原po的小孩未滿一歲?
(請看你沒否認的法規第六點:儘量不要與疑似病患接觸,尤其是孕婦、新生兒及幼童)
拜託不要再跳針諾羅,因為這個案例就是腸病毒+諾羅
: 第二 處理程度和道德之間的關係
: 所以拜託別再給我那堆東西
: 別拿建議、指引這種東西出來當作道德令箭
你開心就好
作者: wilo (所長cosplay好人)   2014-08-05 00:43:00
你好認真(摸)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8-05 00:50:00
她大概又要跳針法規是寫「儘量」,不是「禁止」
作者: tawin (傳說中的天問)   2014-08-05 00:52:00
茶, 原PO不帶小孩去公眾場所, 那原PO以及其他家人會去嗎?
作者: AbbyLove (Abby)   2014-08-05 00:52:00
只要有心處處都能跳針(菸)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08-05 00:59:00
我是覺得搞不好還沒當爸媽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08-05 00:59:00
說真的未滿一歲的小孩得腸病毒唯一會去的公共場所就是大
作者: tawin (傳說中的天問)   2014-08-05 00:59:00
說空姐的可不是我唷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08-05 01:00:00
醫院了
作者: tawin (傳說中的天問)   2014-08-05 01:05:00
所以提出空姐的原PO有落實嚴格的防疫..了解了
作者: shymeshy (Jo)   2014-08-05 07:29:00
總算出現腦袋清處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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