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婚後房子登記與房貸問題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5-12-14 02:39:12
先講結論
自己吃下所有房貸,有條件登記他名下
1. 房子很好避稅,房屋稅是用公告現值去課
父母每年可以送200萬給小孩免課稅
爸媽給你600萬,要繳給政府48萬的稅
但買房子過戶給你可能一毛錢都不用給政府
不過你女友不是你爸媽生的,要被多扣ㄧ筆錢
過戶給你,登記後你再過給他
這樣可以避很多稅,怎麼樣最划算請問地政士
不過一開始就買他名下一定是比較花錢的選項
2. 一定要婚前買好,自己繳所有房貸跟房屋稅金
最好能全部都用轉帳或自動扣款在銀行留下紀錄
不要讓你女友繳到任何一筆跟房子有關的錢
就算登記他名下,離婚後你能證明房子相關費用都你出的
你可以打官司把房子要回來,因為你是實際持有人
凹你女友說你繳房貸錢比較少,要他多出點生活費
真的有一天離婚要分錢的時候
房貸跟稅金銀行有幫你留記錄,你可以證明
生活費跟他拿現金,不要轉帳,不留記錄
這樣他才沒辦法證明他出過多少錢
你穩贏的
參考一下連結的''借名登記''
http://tinyurl.com/zwhq5el
3. 登記結婚後才可以過戶給他,避免人財兩失
代書費跟契稅從你戶頭扣,別要他出,理由同上
4. 婚前契約書能寫到如果因女方問題離婚房子能拿回來最好
記得婚前契約書別寫誰負責多少生活費,理由同2
只要說將來加薪你要多出點什麼的''奢桃''就好
生活費他負擔比較多的情況下別傻傻的留證明
5. 這不是教你心機搞你老婆,只是要你保護好自己
有人會說你女友把他人生最精華的部份給你
買房子給他OOXX......之類的話
你何嘗不是把自己人生最精華的部份給他
你還附贈你爸媽畢生積蓄咧!
沒保護好你自己,你可能會賠光你一生還附帶你爸媽的存款
6. 以上是我買房子的經驗談,用google自己做的功課
可能有誤,詳情請問律師或地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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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明一下我和女方的現況,交往8年,半年內有計畫結婚,但是還沒有明訂的
: 日期,但是因為現在討論婚後要租房還是買房起了爭執。
: 女友:26歲,年收約45W,存款30-50W,工作算穩定,台中人,因為我的關係現居
: 台北,租套房8500,住在男方家裡附近,我和我家裡幫他分擔3500,水電自
: 付。一年保險約2W。
: 我 :28歲,年收約60W,存款80W,科技業,與家人同住,有固定投資ETF和其他
: 績優股,每年等著配息兼賺價差。
: 我父母:公務人員準備退休,經濟無慮,有意提供1000W-1200W給我們當房子頭期款
: ,剩下的我們再貸款即可(預計貸款500W-750W),買三房兩廳的房子,或視
: 情況而定。
: 現況:
: 女友原本很反對貸款買房,因為他個性保守,覺得貸款就是欠錢,錢都放定存
: 但後來聽到我父母願意幫忙頭期款的部分,也願意聽我的想法;我的想法是我們婚
: 後在外租屋,假如房租平分,一個人約需負擔6000元(這金額她同意),但是考慮假
: 如有小孩,小孩上學也需要有自己的房間,加上我們對住的要求比較龜毛,一個
: 人6000元的預算也只會也更多,所以房貸的部分我希望她能support一個6000就當
: 作付房租,因為我們不買房,你也要出這個錢,但是房子不會留下來,那你還倒不
: 如把這個錢拿來付房貸,而且住的房子更好,不是嗎?
: 本來一切都很美好,但是講到房子要登記在我這邊,一切爭執就開始了,他
: 說他恨台北,說房子在我名下就是不甘心,很恨,覺得我強勢,站上風,說不想結
: 婚,恨台北。後來我和她說必須要考慮到我父母的感受,已經出了頭期款1000W了,
: 當然希望房子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但她還是無法接受。
: 最後我讓步到,可以在婚前協議書裡提到,假如真的不幸離婚了,這每個月給我
: 的6000元因為匯款都有紀錄,我可以無條件還給他,我覺得這樣他已經佔盡優勢了,
: 但是我女友還是很不滿,說之後房子增值了,他什麼都沒有,覺得都是我在做決定;
: 後來我讓步說,我可以和我爸媽討論看看,假如20年後付完房貸,房子可以變成共
: 同持有(婚前協議書裡載明),可是他還是不願意妥協,說他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休
: 想拿,說哪天離婚了會把他趕出去(之前有一次吵得很兇,很無理取鬧,真的有說出
: 叫他滾回台中的話,但是也是氣話,我更本沒有那個意思,事後也道歉)
: 但是我女友還是緊咬著說不想結婚了,覺得婚姻都是假的,會結婚就會離婚,說要
: 自己住......他要回台中......
: 各位,我真的已經退無可退了....房子我爸媽已經幫忙出頭期款,房貸大部分也是我在
: 付,還要我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該恨的應該是我吧!
: 後來我就和她說房子要登記在你名下也可以,那就房貸和頭期款一人一半,結果他就說
: 她沒錢,已經不想和我住了。
: http://i.imgur.com/owtwo9W.png
: http://i.imgur.com/SfLfUeT.png
: 求助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5-12-14 02:54:00
生活費負擔比較多也不要留證據?麥相害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12-14 03:00:00
感覺你很恨老婆.? 為何要結婚?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5-12-14 08:37:00
這很神奇啊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5-12-14 08:46:00
很實際啊,男女方要算來算去,就是乾脆算清楚一點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12-14 09:16:00
不要結婚最實際 結這種幹麼
作者: dancingbird (腦袋當機中)   2015-12-14 10:01:00
你可以單身 不用這麼搞釭去結婚只為了以後離婚用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5-12-14 16:19:00
誰要你的精華zz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2015-12-14 19:48:00
防成這樣幹麻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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