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都離婚了,你到底還想怎樣

作者: nckuwei (國考拼了!)   2016-04-03 08:30:36
: 分居了一段時間,終於離婚了,小孩歸媽
: 媽,(如果沒有這條件,就是走法院,我真的
: 很不想走上這一步。)心中的所有不快樂也一掃而空,以為以後就可以很輕鬆付一萬五,
: 然後約定一天帶小孩出去走走。
15000養2個小孩?
你覺得這樣夠嗎??
是不知道女方當初是怎麼談 怎麼算的啦...
但15000應該是養1個的金額
2個最少也要25000-30000
只能說女方簽離婚協議書的時候 在氣頭上 沒有算清楚
15000絕對是遠遠不夠的...
現在簽了
男方說要全部依協議書走 一毛也不會多給
在法律上也只能默默吞下去了...
: 誰知道,前天前妻又告知因為之前生病所以有請假,薪水有扣錢,意思是要我再
: 匯錢,我告知我也一窮二白了,難道我要去借錢匯給你,我也有困難,我聽著很無力。
: 簽字了,不然你還要怎樣,前幾年,一直都只有我一份薪水,不夠我就去生錢
: ,借錢。如今你堅持要離婚,我也認了。
: 錢的問題不是你開口就有,難道離婚協議書是簽假的嗎,從以前就是除了家用
: ,買晚餐的錢,找的錢也歸你,你沒錢,我也會一千二千的給你。
: 現在離婚了,雖然我還愛著你,但錢的問題不應該全是我的責任了吧。以前你
: 是我老婆,我有百分百的責任。
跟你前妻離婚了 要說現在對前妻沒有責任是沒錯
但小孩是你的
你對小孩就還是100%責任
: 電話中,你爆走了,你罵我爛人,幹你娘。離婚是如你所願,你應該快樂不是嗎
: 你欠銀行錢,難道是借來我花的嗎。更別提你現在還欠我家人錢,但卻一天到晚罵我家人
: ,也沒人去逼你還錢。
: 從交往到結婚我也從來沒花過你的錢,我認為賺錢養家是男人的問題,當初你說
: 想搬出去住或自己買房子,我說搬出去就更存不到錢了,我說那我一個月拿二萬出來,你
: 付一萬,頭期款我來想辨法,你卻沉默了
: 最後我們終於出去租房子了,但婚也離了,為了什麼,錢
: 這裡都是百萬月入的鄉民,請原諒我真的賺太少,錢真的是婚姻的絆腳石,現
: 在女方賴封鎖我,電話也不接,告訴我錢以後也不用匯了,想看小孩找律師吧。
: 無法好聚,我希望好散,為什麼這社會都這樣,離婚都小孩歸女方,男人每個
: 月付養育費。
: 我現在只希望錢我照付,但二個小孩我帶回來自己養,女方想看小孩我隨時歡
: 迎,簡簡單單作朋友就好,我不要女方付半毛錢,養不起我自己的問題。
你想太多了吧?!~~ 你辦不到的 只是在說氣話而已
養2個小孩 你的生活就是完全被綁死
你要做什麼過活?? 家庭代工嗎??
: 我也很想祝福女方找到更好的幸福,雖然我知道我會很痛,但我想沒有什麼比
: 在婦產科小孩出生當天,小孩和我血型不符,你才告訴我發生了一些事,(雖然後來發現
: 是我記錯血型了)這件事更痛了
: 那件事雖說是我和別人先有了曖昧,不過我煞車了,鄉民也不用酸我了。畢竟
: 報應也在我身上發生了。
: 己婚然後失婚也綠過薪水不夠花的中年超魯蛇大叔
: 以下開放酸酸來酸,反正再痛我都痛過了
1份工作錢不夠的話 你有沒有做2份??
就算薪水再低 也是22K
2份工作就44K了
25-30K 給前妻+2個小孩過活
14-19K 你自己一個人過生活
工作時間會很長 可以花的錢會很少
但 這就是生2個小孩的責任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6-04-03 08:36:00
那媽媽都不用賺錢?都拿別人的?還欠婆家人錢沒還耶如果媽媽要孩子都跟自己 應該要事先評估自己有沒有辦法不是拿孩子要脅前夫要多出 跟協議又不一樣
作者: eternal2500 (eternal2500)   2016-04-03 08:45:00
女方是都不用賺喔,養不起就給男方養啊,小孩不是拿來當籌碼要錢的。契約打好就照契約走,只是男方自己有沒有問題就另當別論了。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4-03 08:56:00
沒本事養兩個又賺錢可以監護權交出來媽媽餵跟一些公司是可以帶孩子去工作的 公幼可以托育到六點半 小學可以上課輔班 不要開玩笑了
作者: delcat (小百貓)   2016-04-03 08:59:00
沒本事養就交出來+1.至少一人一個也行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4-03 09:00:00
我認識幾個小型報關行老闆可以帶孩子上班 但也要他有工作能力 不用從頭訓練 別講的這麼沒地方去每次看完你說的都想講 (難怪我每次跟政府交手火氣都很大……)
作者: eternal2500 (eternal2500)   2016-04-03 09:02:00
沒本事就把小孩讓出來,男方都可以一直借錢給女方了,找保母也是可以的,不然讓一個出來也可以啊,小孩要,錢也要,又要離婚,自私成這樣嗎?
作者: tuann (阿芙蓉)   2016-04-03 09:03:00
一人一萬五這樣想如何?
作者: ALENDA   2016-04-03 09:09:00
小孩是父母雙方責任各半吧,媽媽又不是無行為能力人被逼迫生下小孩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16-04-03 09:11:00
媽媽不出錢嗎?沒錢就把小孩給爸爸
作者: unknowid (...)   2016-04-03 09:11:00
你沒有法律常識可以先去充實一下 ,再來打文章會比較好。
作者: ALENDA   2016-04-03 09:12:00
美國有些離婚案例法官判撫養費遠高於父親的正常工作能力,爸爸直接失業擺爛
作者: katling   2016-04-03 09:18:00
養不起又硬要強,這是不是情緒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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