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標題是 買房,價值觀的問題。
但,就事實而言,原po的家庭並沒有買房。
是原po的婆婆買了1300萬的房子,而希望以15000租給原poㄧ家,
對原po而言,目前假日夫妻狀態,住娘家有母親無償照顧小孩
住在舒適圈內,所差只是丈夫未在身邊盡育兒義務,但丈夫未盡
之責由母親幫忙
但,如租婆婆的房子,表示需脫離舒適圈,增加保姆及租屋及交通
花費,以及通勤時間,而丈夫能負擔多少育兒及家務還未可知,
在這種狀況之下,要樂意改變是不太可能的。
原po的丈夫如果目標是夫妻一家團圓增加相處時間,用這樣的方
案應該是不夠吸引人的,尤其在小孩還需要幫手照顧的狀況。
其實本案讓人感覺丈夫以家中資源強迫妻子離開原來的舒適圈,
但沒有讓妻子覺得如此改變對她的人生有更好的願景,妻子難以
接受這樣的安排。
我覺得,妻子會難接受是可以理解的,丈夫如想妻子脫離目前的
舒適圈只是提出一個低房租的方案是不夠吸引力的,應該再多想想吧~
房子的所有權歸屬其實不應考慮在內,因爲本來兒子就有繼承權,
問題只有要不要放棄免費保姆及方便生活圈去遠地與丈夫獨自生活
而已。當然婆婆如果聲明如兒子不租這房子就要排除他的繼承權,
那就需另外考慮了。
另外,很多推文說婆家超好,有嗎?房子婆婆的也不是免費住,
房子能否付清,會給誰都未知。
我覺得原po的媽才超好,給女兒住家裡,無償帶孫,這是
已經在享受的好處,為了ㄧ個不確定的房放棄划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