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同事當初要結婚時也有跟你一樣的困擾
除了孩子從母姓和要買在娘家附近這兩點沒有
事主同事們都沒說什麼別娶或是奉勸不要這種話
意思是結婚這種事如果外人反對
但好死不死他們真的結婚又被事主老婆知道當初同事的意見
這樣以後見面不就很尷尬
後來事主因為是個外國人(說中文的國家)
就以為台灣,然後尤其臺南嫁女兒要求比較多這樣
女方對於父母這樣要求也沒覺得不妥
也是覺得你愛我就照我父母的要求做不對嗎?
男方家境沒有很好,可以說是貧窮
有今天的成就完全靠自己
後來
聘金給了幾十萬
房子婚前就買了登記在女方名下
結婚日期算日子改來改去好在他是外國人以為台灣都這樣
然後錢婚後給女方管
目前進度女兒剛出生享受做父親的喜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