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也不算沒保障,
因為如果是法定財產制,
即使是婚前購買的房子,
婚姻期間繼續付的貸款金額,
太太在離婚的時候,
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時,
可以列入計算,只是比較麻煩……
或者也可以弄分別財產制,
這樣房子完全是你的,無異議,
然後簽個婚前協議,
計算出每年你想分享給太太的金額,
若離婚,就得給對方,
也是個辦法~
甚至可以簽不離婚也每年給,
類似年終的概念~
其實兩邊談好就好,
婚前協議其實可以解決不少問題,
還看過生兒子、生女兒也有獎勵金
項目超細寫得超清楚的……
不知道還以為在簽工作合約 XD
※ 引述《oldouch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為符合板規更正一下,原PO我為當事人,預定半年內結婚。
: 男方工作月薪9萬,婚前已買房,總價約1100萬,貸款八成30年,
: 頭期款(220萬)裝潢家具房貸(3萬/月)全一人包辦,無原生家庭贊助,產權自己持有
: 女方穩定工作,月薪約4萬。男女雙方尚未結婚,正在討論結婚後的財產分配。
: 男方考量現今離婚率高,不想一結婚房子就改掛共有,
: 避免短期意外離婚後產權處理麻煩與損失。
: 但男方也覺得未來婚姻生活雙方應都有犧牲付出,女方不應該什麼保障都沒有。
: 因此,男方計劃婚後直接馬上給女方一筆現金(非聘金,聘金嫁妝屬於婚前另給),
: 先給女方安全感,待婚姻後3~5年內無兩家人相處等婚姻問題後,
: 男方再考慮掛共有。婚後的金額則由女方先開價。
: 想請問大家這樣做法有無不妥?價錢開多少較為於情於理?
: 是否有其它更好的辦法?可以滿足離婚時產權處理簡單,女方又不失沒保障?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