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是可以談道理的 可以用月薪嬌妻的邏輯來看
因為我覺得老公會這樣,就是不想吃虧(從他原本的角度)
各自賺的錢就歸各自的 然後收進口袋的錢就是錢 沒有什麼家裡給的不算收入
訂出一個全職全天帶小孩的薪水金額 例如每月5萬 一年就是60
還有你說的家中花費40萬
合計100 就是各自出50萬
誰帶小孩那就是誰領那60萬
都不想帶那就送托
誰都不吃虧 也都不要去佔對方便宜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但老公不同意...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