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5-10 12:39:35本版小版工red1981今日告知想辭去小版工一職。
red1981 橘媽為了飄版貢獻很多。
這段時間也十分辛苦她。
橘媽,辛苦了^^
此外關於創作文獎金一事。
因之前都是由前版主百樂大一人獨資貢獻。
在百樂大卸任之後,目前獎金這方面已經無人提供。
因故需要重新討論申請獎金模式。
原則上會向BM_NeedMoney申請相關獎金。
只是申請模式目前正在洽談中。
若有近日完成的創作文請靜候獎金申請發送下來。
諸多不便請多包含。
最後還是感謝橘媽這些日子的辛勞。
八神狐
作者:
searph (nobody)
2009-05-10 12:55:00這樣無腦讀者的帽子就扣上來了耶~~~~~~~~~~~~~~~~~~~~~~~~~
當版主動輒得咎,如果D大覺得自己比較公正,你來當算了嘛
這位版主不管做甚麼公告決策都有人要罵,PTT果然是...
作者: htalent (致命寂靜) 2009-05-10 13:12:00
樓上這麼快放大絕 你要其他人怎接話阿~
作者:
searph (nobody)
2009-05-10 13:16:00誰想罵版主阿~有人搞掉兩位作者也不出來道個歉
作者:
searph (nobody)
2009-05-10 13:18:00是很辛苦沒錢賺我知道~但他上篇說如果大家願意當無腦讀者
作者:
searph (nobody)
2009-05-10 13:19:00他就向兩位作者道歉 並重新邀稿 說的自己正義凜然的
作者:
searph (nobody)
2009-05-10 13:20:00而且說真的各大板 小版主當的這麼高調的 首見
作者:
searph (nobody)
2009-05-10 13:21:00我們就都無腦啦 那兩位作者看到會回來嗎?
作者:
searph (nobody)
2009-05-10 13:22:00挖坑給人跳的本領還真是好哇小事~我們互斷~
作者: htalent (致命寂靜) 2009-05-10 13:24:00
你們的興趣真奇特= =
我是覺得...橘媽不能帶我們所有讀者..作者可以不必為了
作者: aneyoko ( ) 2009-05-10 13:26:00
真的要說道歉的話,把私怨po上來引戰這行為也是不好的吧?
作者: aneyoko ( ) 2009-05-10 13:28:00
說真的能不要再吵就不要再吵了,為什麼一定要一直戰到底呢明明兩邊都有錯,就因為一邊私德不佳而硬要戰,不太好吧?
作者: htalent (致命寂靜) 2009-05-10 13:31:00
你真的有看懂戰的點嗎? 哪裡有在討論孰是孰非?
作者: sssseeee (星雨POPPY) 2009-05-10 13:32:00
不管怎樣,橘媽之於飄版也有功,還是謝謝橘媽這些日子的辛苦,謝謝!
作者: aneyoko ( ) 2009-05-10 13:32:00
嗯,對不起我看不懂,我只知道不想看戰文,那麼我店店
作者: htalent (致命寂靜) 2009-05-10 13:33:00
站不住腳就拍拍屁股閃人 留下爛攤子才是大家不滿之處吧
作者: aneyoko ( ) 2009-05-10 14:01:00
得饒人處且饒人
作者: trywill (小踹) 2009-05-10 14:24:00
不讚成~..基本上那是橘媽以讀者的角度吧~而且私下討論作者
作者: trywill (小踹) 2009-05-10 14:25:00
憑哪點貼出來?...這樣大帽子亂扣~...= =a...
作者: trywill (小踹) 2009-05-10 14:26:00
就算是誤刪檔案區...也是可以追回的~..很明顯爭點不是這個
作者: trywill (小踹) 2009-05-10 14:27:00
是後來被人攻擊才改說以這個較符合版務為主
作者: trywill (小踹) 2009-05-10 14:28:00
分明就變成私人恩怨了.要是他肯在貼文..說實話也不太想看
作者: trywill (小踹) 2009-05-10 14:29:00
哪有人綁讀者威脅人,好看的文一堆..文章被拿來做籌碼..說實在的...一點風度也沒有...作者自己置讀者權力在哪?
作者:
orangem (小橘)
2009-05-10 14:34:00啊?完全看不懂推文在說些什麼?
繼續戰啊...(拉椅子) 爆米花外送ing... 你們慢吵= =
作者:
hoyi (寂寞巡航)
2009-05-10 14:43:00板主辛苦了。接手marvel這個大板確實需要時間去拿捏尺度,只
作者:
hoyi (寂寞巡航)
2009-05-10 14:44:00要按規定來、事緩則圓,我想大家都願意配合的。:)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09-05-10 14:51:00戰很大~~~~戰不用錢~~~~~~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5-10 14:53:00
檔案區不是誤刪(可看置底文)
作者: aneyoko ( ) 2009-05-10 15:03:00
要為2個人戰成這樣不如推個文支持一直默默創作的人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5-10 15:12:00那兩個作者的文章,老實說看的人也不多吧 推文都蠻少的沒差啦
作者: aneyoko ( ) 2009-05-10 15:20:00
不要再理會想引戰的好嗎...當作沒看到就好
作者: annitinar 2009-05-10 15:25:00
有懶人包嗎 = =?
作者:
hoyi (寂寞巡航)
2009-05-10 15:38:00那個樓上某層推文引戰的,板主有沒有打算浸個水桶?=.=
作者: maru622 (太陽暖呼呼) 2009-05-10 15:47:00
其實我有看耶...只是沒有每次都推文 @@"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5-10 16:02:00
樓上某層明顯故意引戰已經觸犯多條板規
作者: lovelykuromi (九品芝麻兔) 2009-05-10 16:09:00
大家大家別戰好嗎...不要那麼激動拉嗚嗚~
...................................................
作者: XVN 2009-05-10 16:17:00
從不看創作,因為第三人稱寫法一點都不毛,
作者:
ccjjea (冰月)
2009-05-10 16:19:00喔喔 我是第一人稱 但是也不毛~(扭)
作者: moonshadow75 2009-05-10 16:19:00
我倒是相反耶= =我從不看經驗因為自己發生過的就夠恐怖了
只想說 在請錢版申請獎金 只要把申請文po好即可主要是一定要在活動「前七天」po上申請
獎金發放也只能是申請書上「填寫的時間內」的創作文才能領獎 也就是 若之前沒有申請 現在才要弄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5-10 16:28:00問題是!!創作文完成日 哪來前七天...
活動最快七天後才能開始 也只有七天後po出來的創作文能領p幣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5-10 16:29:00這就有難度了!!創作文本身就不是一個期限間的活動
是說越早申請越好~反正無論如何都要往後推7天才可發錢?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5-10 16:30:00現在申請的問題不在於前幾天去申請,而是在於用什麼名義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5-10 16:31:00有些創作文 幾乎是連載一個月 或者三個月!!這要怎麼申請?
版主先到BM_NEEDMONEY版細讀規則 在寄信給站務站長詢問吧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5-10 16:33:00每個月申請,活動目的 名稱 期間 這些東西都會卡住創作文本身就沒有期限存在。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5-10 16:34:00
可以設定一個期限嗎.長篇中篇短篇這樣.以故事為單位
剛剛去版上看 marvel以前就申請過創作文的獎金版主可以直接沿用格式
作者:
iorifox (八神狐™)
2009-05-10 16:36:00你看到的是之前好文徵文活動那個有期間性。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5-10 16:38:00moonshadow你在挖坑嗎?記得補喔~~~
狐大我有問題~我們應該祝你母親節快樂還是父親節快樂(逃)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5-10 16:50:00
看了精華區 感謝之前版工 真的收的很好 辛苦了
作者:
Unconsciou (不知不覺*﹏*養了14隻喵~)
2009-05-10 18:22:00感謝橘媽的付出~辛苦了!!
作者: outhere (lifan) 2009-05-10 18:40:00
創作文也是分享,經驗文也是分享,不懂獨厚創作文發獎金的
作者: outhere (lifan) 2009-05-10 18:41:00
必要。
作者: blackdate (玫瑰) 2009-05-10 18:45:00
榨腦漿的程度不一樣阿,創作和經驗是不可一概而論的。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5-10 18:49:00就是鼓勵創作文咩~~~~
作者: outhere (lifan) 2009-05-10 18:51:00
這裡是創作專板嗎?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5-10 18:52:00嗯你說的也有道理。若是辦「好文票選」再給錢也不錯 不限創作還是經驗
作者: outhere (lifan) 2009-05-10 19:16:00
常態性發給根活動發給不一樣吧
那應該是要求板主增加經驗的活動而不是吵說為什麼只發給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5-10 19:28:00像花仔與飄雖是經驗文 但比很多創作文好看
另外,創作跟經驗文的性質差太多了 要怎麼分出高低..
作者:
willy (人妻變老木)
2009-05-10 19:51:00嗯 會變得像日本演員票選那樣變成「人氣票選」XDDD
其實精華區整理得很好... 可惜了一個人才......
作者:
feit (闇夜‧風)
2009-05-10 22:36:00推精華區整理得很好!
發生什麼是???怎麼兩天沒上線 我就搞不清楚現況?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5-11 00:15:00
要知道的可以參考#1A17KpMS的推文
作者:
nhtono (wang)
2009-05-11 00:52:00willy大的說法讓人不舒服。
很多事情要看頭尾 知道頭尾事情經過後看法真的會改觀
作者: a126965034 2009-05-11 18:53:00
終於走了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亂源堵住其中之一
作者: frencesbaby 2009-05-11 20:32:00
willy的說法讓人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