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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yarou (miyarou)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Fw: [爆卦] 瓦城員工的自白
時間: Thu Apr 16 23:15:58 2015
全文可參考作者部落格
http://wp.me/p3E7Df-GK
(我有任何增補都會改在這,因為PTT改文太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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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setC (Selen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瓦城員工的自白
時間: Thu Apr 16 14:10:31 2015
(文長,主要分享國外服務業工作狀況對比國內服務業)
原文內容真的很血汗,沒想到還是很多人護航,看到各種「不爽不要做」、
「餐飲業就是這樣要認份」的大絕都出了,就覺得應該來回文一下。
餐飲業,或者廣一點來講,服務業,一定要有很差的待遇嗎?
站12個小時很正常,站不久就是體力不夠不耐操?
沒實力挑工作就認份被壓榨?
連續上十天班沒關係,一個月有六天假就合情合法合理有照顧到員工?
(全年調移是什麼鬼?)
想也知道這些問題的出發點都不合人性。
但台灣因勞工市場長期與資方不對等,只能含淚吞下去,甚至久了連勞方都
跟著合理化,做久忍久的人怒噴還沒被奴化的新人,最後異議都被壓掉了。
沒被壓掉的也有政府幫忙壓,或者資方幫忙殺。
我在台灣做服務業的經驗很少,但周圍空姊、百貨櫃姊、門市、電信業,服
務業的朋友一大堆,從店員到主管經理都有,聽久了他們的抱怨,也知道服
務業有多血汗多可怕。
因此,當我到國外找工作,缺乏當地學歷、外語能力又不夠好,得從零售業
入門時,怕得不得了。深怕被種族歧視、剝削,也怕自己不適應勞力工作。
(站8個小時真的是勞力工作,沒有休息制度的話,長久下來腳會炸。)
乖乖!我進公司第一天就發現我錯了。
國外資方可能怕被告、也可能真的很守法....就先不管是形象顧慮、訴訟費
高還是什麼考量,總之對員工雖不是捧在手掌心呵護,但也不至於苛待。政
府規定的勞基法戮力遵守,你不介意被小小剝削、他們可在意的要命。
那麼國外服務業是怎樣的待遇呢?
(1) 當日工時如預定安排4小時,則至少休15分鐘且給薪。
工時達6小時,務必休息30分鐘(做到第3小時強制休)。
工時7小時以上,15分鐘+30分鐘;八小時以上,15分鐘*2+60分鐘休息,
然後至少3小時一定會休到一段時間。
另外,喝水上廁所之類的不算休息(我發問時主管傻了),講一聲就可以。
如果真的很疲倦,可以商量一下提早休息時間、提早走、或者到後面坐個
1-3分鐘喘口氣。(畢竟服務業遇上旺季或週末的高壓真的很累)
(2) 休息時間不管怎樣,絕不能叫休息中的員工工作。
我第一次在後方休息室吃午餐時,看我主管爬上爬下很辛苦,想站起來幫
他接貨,主管叫我好好坐著 enjoy 休息時間,我本以為是客氣話,結果
每個主管遇到這狀況都只會在三強調:「這是你的休息時間,沒有任何原
因、任何人可以剝奪。」
(3) 跟客人發生嚴重爭執時,主管會 take care。
如果一開始溝通時講到跟對方非常僵,我可以拒絕服務客人。且在通常情
況下(如果不是員工情緒失常),主管會盡量站在員工這。
我本人是沒有遇到這狀況,但店裡的印度大媽直接跟無禮客人說:「我不
想服務你。」之後主管就從辦公室出來接手,沒有怨言或者扣錢、扣考績
之類的鳥事。事後當然也沒有教訓大媽。
(4) 工作第9-12小時間領1.5倍薪,12小時以上2倍,國定假日也加倍。另外加
班(overtime)後必須休息滿12小時才能繼續下一個工作;平常沒加班時,
則兩個班間至少須隔8個小時。所以如果晚班10點下班,最早隔天6點才能
開始工作。如果住比較遠,可以跟主管商量拿多一點休息時間。
至於連續上班,每連續5天至少要放1天,每週不超過40小時。
(正職人員不一樣,但也是個合理上限)。至少一個月休8天。
(5) 生病或特殊狀況,主管「無條件」必須幫你調班/找人代班。不能強迫你
生病還來工作。當然工作久了,通常會自己連絡同事幫忙代班(比較負責
任),但如果真的不行,主管有責任從其他分店找人(甚至找主管)來幫
忙。
生病不是你的錯,趕快康復回來上班(方便排班)才是重點。不然病懨懨
是要怎麼服務客人啦!
(6) 檢舉熱線24小時,且絕對保密,還有高額檢舉獎金(當然,須經過調查)
有些人會怕被報復對吧?放心,通過3個月雙方試用期後,沒有特殊原因
,主管不能任意解職(除非你一開始就是應徵短期季節工,那時間到就
該走了。)
(7) 如果主管隨意砍班怎麼辦?假設你當天有排班,但「到現場」主管才說不
需要你,那他一定要付2小時保證薪資給你(就算你只上1.5小時或甚至沒
上班,不然舟車勞頓不值得)。當然如果事前有通知就不算。
另外每週每個月都有保證工作時數,無薪假?沒這東西。
(當然淡季時數少,記得找兩份工才能活啊!)
(8) 考核/小測試絕對合理,如果回答不出來,主管會義務替公司來幫你上課
(在上班時間教育、你有薪水領),直到你完全了解通過測驗,才回到工
作場所。而不是用測驗來逼你離職。(神經病啊要逼死誰)
據主管解釋:「好的公司能留住資深、有經驗的好人才,而不是狂花錢抓
免洗新人,花過多的時間在訓練。」
(9) 受傷的話一定要回報(連開紙箱開到指甲斷掉都要,因為是職災XD)。
有同事被美工刀劃傷手,立刻被列為當月重點事件,重新宣導員工安危防
護SOP(另外獲得醫藥費跟工資補助)。此外,如果要爬高,會要求有人
在樓梯旁看顧,以免出事沒人知。
(10) 店內有偷竊行為時,員工不用負責,更不用負責追兇手。
員工與客人的安危第一。
講難聽點,如果因公受傷,勞基法、公司形象、法律上的責任會是大麻煩,
相較之下產品被偷還是小問題,何必要員工冒生命危險「勇救全店」......
員工也是民眾,抓壞人可以交給更專業的吧?
以上,是我在國外服務業的狀況,旺季時常常站8小時,說真的體力活難免會
累,但因為有合理的休息制度,不至於覺得身心疲乏或被剝削。(員工福利
跟獎勵制度也很好,這就不提了)
直到現在,就算我已經改坐辦公室工作,也還是會回店內支援週末活動,而這
絕對是因為工作環境好、制度合理又人性的關係。
如果在台灣,如果在瓦城,有一樣的職涯轉換機會呢?天殺的,我才不要為這
種爽爽賺又不在乎人力資產(勞工)的可怕資方工做,更別說看到別人被欺負
還要幫他說話了,哪來這麼卑賤的心理。
不過,在台灣的人們,如果繼續慣資方,真的能一直有本錢「選資方」嗎?真
的能一直有機會能自己決定為誰工作值得嗎?
會不會哪天每個資方都一樣爛,怎麼換都一樣慘?各行各業都是資方說了算?
我為台灣的勞工很不值,也為廣大從事服務業朋友/親人、或在慣老闆底下工
作的人感到難受。看到原文的爆料,真心覺得政府跟資方都該改變思維、以人
為本,更努力從制度、文化認同到思維,邁向真正的進步社會。
這篇並不是想宣揚國外很好大家都來,而是希望多一點人知道,正常、合理的
工作環境應該是怎樣的,不要被打壓還覺得「相較之下我們公司還算可以啦,
至少一個月有7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