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terLin (白袍清道夫)》之銘言:
: 強者如吳醫師 好像也是當了VS比較有時間再去進修的
: 除非原PO念書真的很行
: 一般人之輩的 拖垮本科學業的機率倒是比較高
: 我覺得去交交法律系的朋友 倒是比較實在的重點
小弟在校時不像大家有這麼完善的規劃
可是因為住院醫師意外跑到中南部去
孤家寡人一個
所以R2去法研所在職專班修了20學分
之後跟朋友拿補習班資料來念
東西不少,一年看不完,R4結束才考上律師
R5考完ENT專排了半年空檔去律師事務所
我是覺得花這半年去體驗一下不同生態也不錯
人生不會因為差這半年就怎樣啦
有一些中型所的主持律師對人很尊重
不一定就都是凹你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