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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準住院醫師日前向醫療團體陳情,指長庚醫院要求簽署保證書,待訓練期滿須到土
城醫院服務,否則得繳違約金。長庚醫院北11日聲明指經檢討善盡教學義務,即起全面取
消此做法。(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11日電)
一名準住院醫師日前向醫療團體陳情,指長庚醫院要求簽署保證書,待訓練期滿須到土城
醫院服務,否則得繳違約金。長庚醫院今天聲明指經檢討善盡教學義務,即起全面取消此
做法。
醫勞盟今天在臉書粉絲團表示,近期接獲林口長庚醫院準第1住院醫師陳情,指院方迫使
他簽保證書,要求在住院醫師訓練期滿後,必須到土城醫院服務4年,若未完成服務,則
得賠償懲罰性違約金。
醫勞盟指出,這名陳情醫師強調當初招考時並未被告知此事,直到最近要報到才被告知,
質疑保證書中所列的懲罰性違約金,不只要賠償住院醫師訓練時的薪資加計利息,還得加
上未完成服務日數的加倍薪資,明顯不合理。
長庚醫院今天發出聲明,強調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儲備土城醫院等新擴建專案需求的主
治醫師人才,參照其他醫學中心做法,由具專科住院醫師訓練資格的林口及高雄長庚紀念
醫院,在新進住院醫師招聘時,協助儲備主治醫師人才,為確保儲訓人才日後履行服務意
願,比照其他醫學中心設立未依約服務訓練費用償還規定。
長庚醫院指出,該保證書並非所有住院醫師都得簽,而是在事前有徵求同意且簽下意向書
,並且有被錄取者才得簽,強調此做法行之有年,凡是有分院的醫學中心幾乎都有此慣例
。
不過,長庚醫院表示,經檢討為善盡醫學中心教學義務,並尊重醫師自主選擇服務機構意
願,即日起將全面取消住院醫師培訓後未依約服務的訓練費用償還規定,不論過去或未來
都適用。 1060711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07110261-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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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都有簽同意書喔~又沒有逼你們」
「我學其他醫院辦法而已~怎就我被抓出來砲」
「大家這樣搞很久了啦~怎麼以前就沒這麼多毛」
尚書大人出來滅火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