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Number Portability, NP

作者: linyantin (為什麼?!)   2006-01-29 15:04:07
跳槽不必換手機門號
不滿意目前手機系統廠商的服務,又擔心跳槽之後得告訴大家「我換門號了」?而電信總
局宣布開放門號可攜式服務之後,是否從此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過去想要跳槽手機系統業者的人,最困擾的不是費率不同,也不是收訊不佳,而是要聯絡
所有親朋好友「我換電話號碼了」。自從電信總局宣布開放門號可攜式服務(Number Portab
ility, NP)之後,我們可以換系統業者,但是不需要換手機號碼,消費者選擇的自由度更
高。但是好像聽說搶先去申辦的人,都說沒有這麼容易申請,甚至還會被故意刁難?
親自辦理問題最少
其實門號可攜式服務,是由電信總局一手主導的便民服務,消費者只要直接到要「跳槽」
的系統業者,拿表格申請門號可攜式服務就可以了,後續的問題通通交給「新東家」解決。
因此假設我們要跳到A家業者,不管現在使用哪一家,只要到A家門市,帶著身份證和另一個
證件,比如駕照或者是健保卡,填完簡單的表格,就可以跳到A家業者了。只要是本人親自辦
理,過程其實相當的簡單。
退件主因:合約未到期
但是根據電信總局提供的資料,目前的申請件數其實不如預期的熱烈,僅有幾萬件申請,
由於是服務開辦初期,這樣的情況其實可以接受。但是申請成功率不高卻造成許多人心中的
刻板印象,甚至還有聽說因為字跡潦草、筆跡不符等刻意刁難的情況。
但其實那些都是少數個案,真正一般使用者被退件的最大的原因,根據亞太行動寬頻執行
長鄭俊卿表示,因合約未滿或者是欠費未繳,佔了申請退件的九成以上,其次才是使用者提
供的文件不齊全,或者是在兩家業者及電信總局寄送時遺失資料等。因此如果你剛搭門號買
新手機,可能短期內就不能使用NP服務,其餘的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樣的「困難」。
解約VS退租大不同
如果你目前仍有合約在身,但又堅持要換系統業者的話,在申請可攜服務時就要注意「解
約」與「退租」的差異,其中解約和退租都要付「違約金」,但是退租的話必須使用新門號
,也就失去了NP的意義。因此如果堅持要換業者的話,一定要使用「解約」的方式,由於目
前的門號都有綁約的限制,解約必須要付出數千元不等的解約金,以目前業者提供的優惠來
說,只有亞太行動會針對高使用量消費者提供三到五千的補貼金,想轉其他業者的使用者,
最好還是先等合約到期才是比較划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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