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散比翼鳥〉
痛苦無法擺脫,是因為妳再怎麼遠,也與我共享同一個城市的資源。這個城市扶養我們長
大,我們吃一樣的米、喝一樣的水;我們熟悉蹤橫的道路,也記得巷口店家老闆娘的面孔
;我們搭同一班公車,只是前往不同的目的地,我們知道無名窄弄裡的冰店,且各自有一
張觀光客挖不出的美食地圖。
我們是這裡的孩子。
這裡的空氣曾經有多純潔,以致到後來,這裡的空氣變得多麼污濁,我們都曉得。天的顏
色、花的姿態、樹的氣場、鳥的日常,人的交流與此共構文化,我們於文化中成長,歷經
反抗後被貼上叛逆的標籤,感化、馴服、扭曲、哭泣,終於稍微能和社會共處。簡言之,
脫掉制服以後,便慢慢學會過起一般人的生活,就像從來沒相識過一樣。沒有相識,就甭
提相愛。妳可以徹底消失,何況,妳應當也在成為正常人的路上了。
「咦!是妳!」超市的冷藏區旁,我正好抓起一包蔥,有一陣熟悉的聲音傳至耳邊,長久
麻痺的某段神經又復輸通。
「啊,嗨。」我撩起微亂的頭髮,抬頭起來面對妳。
妳背了一個寶寶。
是的,名副其實的寶寶。長得可愛,大眼睛、圓嘟嘟的嘴邊肉,還有小手配上小腳丫。
「來買菜呀?真巧,算一算應該有十年沒見了吧?」妳繼續稀鬆平常的寒暄。
「嗯,是啊,來買晚餐的備料。」我專神回答,但難以不注意到那個妳背著的寶寶。她長
得跟妳太像,同個神韻,很美很開朗,愛笑,可能也愛哭......
「哈哈,想不到妳終於會照顧自己了,真好。我先去找我先生了,下次有緣再見囉。」妳
說完就走了,像是再也不會回來一樣。那一瞬啊,請原諒我記起,很久很久以前,妳說過
會等我一輩子,卻也沒在燈火闌珊處給我希望。
好,再見,有緣再見。我說。
那一頭俐落的短髮,十年如出一轍。但不知怎地,我感覺已經不認識妳了。原來真正被困
在天性之牢的人是我,原來妳早就認了命並尋到自由。或者妳並不自由?或者妳忘了自由
的滋味是什麼?忘了也好,忘了也好。婚後產子的妳,背影看上去依舊心事重重,以前那
道防罩我可以一指穿透,然現在,已不是我的區域了。
在這座城市擁有妳,也在這座城市失去妳。所有白衣黑裙的往事,於當刻失去妳的那一秒
,統統灰飛煙滅。歷史是能抹去的啊,事實證明如此。因為我愛過的靈魂,在失蹤之後,
還得以徹徹底底地,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