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確定我有病
明明今天才被公司行政最高長官氣的要死
但為了離職前做完工作
我原本打算挑戰工作12小時
結果11.5小時受不了收工
是說我們三個人確定走兩個了
今天面試的時候
沒有相關專業的行政最高長官對剩下那一個同事說
"xx(職位名)要多少有多少,再找就有了"
那你就繼續找吧
公司其他職系的人都以為我們領的是兩倍以上的薪水
跟同類公司同職務相比
小型好幾等級的也比我們多一萬以上
(因為是特許行業,有明確等級)
不過就算加薪
行政最高長官也不要我們吧
太叛逆
他要乖的
所以我們要走他也不想留
BTW今天才知道行政最高長官對外貌的在意
比我原本知道的還要有病好幾百倍
真是一個病態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