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遇到一個困難,想請問大家有無相關經驗
我目前租套房,各房間有獨立電表,每兩個月收一次電費
夏天用電量平均約120度/兩個月,冬天用電量=平均66/兩個月
因為電費一度5.5元,所以盡量省電(下班後用電腦、電熱水器、熱的時候開電風扇)
且平均一週也只住3天。
但房東太太一直很驚訝我的用電過少(常常都是最低的),
4/10繳完電費後我就沒有再紀錄4/10後的用電,
但房東太太在我不在的這幾天無事前告知、也無紀錄的狀態下換了電表,
剛打電話確認,房東太太說電表相較別人跑太少,所以拆掉檢查,但...
房東太太在電表拆下前的用電量並無紀錄,未來仍照常收費。
我問房東太太:這樣怎麼知道四月期間用電幾度?
房東太太說:舊電表我請別人拆下來幫我測試啦~恩我沒有記耶...。
想請問各位,沒有記錄到的四月用電怎麼辦?
且,電表的測試用電量也無紀錄的話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