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 惡意迴避的房客

作者: kao751119 (不要想著贏 要想不能輸)   2014-05-05 23:57:24
想請教一下各位
我家的舊家20年前租給一位我爸以前離職的員工
因為時間很長後來轉變成不定期租約
但房客越來越賴皮
不是開三個月後兌現的支票
就是打電話聯絡不到
最近租屋處的廁所有漏水的問題
樓下的住戶已經多次反映
但我們聯絡水電師傅前往還是依樣聯絡不到人
明明燈是亮的怎麼按門鈴 敲門就是沒有回應
我們決定想收回房子整修
並且通知房客租約滿請搬家
但是存證信函用查無此人的名義被退回
住址和姓名都是無誤的
我們已經將存證的影本貼在租屋處的門口
告知說7/1後將進行整修工程
我想請問假如對方7/1然仍賴著不走
我方可以強行換鎖並進入室內施工嗎
那如果把房客的家具物品打包集中放在一間房間
這樣有觸法之虞嗎?
因為問過走法律程序的話似乎要一段時間
律師費又是一筆開銷
想來請問用這種蠻幹的方式適合嗎?
還有很更好的意見可以提供呢
謝謝大家囉!
作者: bikebikebike (bike)   2014-05-06 00:05:00
停水停電試試看
作者: jack90 (祐皮)   2014-05-06 01:14:00
就是怕 弄不好 對方反咬你一筆錢 烏賴東西搞丟之類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06 05:44:00
建議還是走法律途徑收回房子吧。 那個民事自己寫訴狀吧http://blog.udn.com/frankbetty/article 參考租賃的部分,運氣好調解的時候就解決了。
作者: Kirchwasser (冰涼涼的夏天)   2014-05-06 18:05:00
既然要蠻幹 那就報警說這戶人口失蹤找不到人直接請破門而入啊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06 20:19:00
你訴請對方反還房屋,會先進入調解,停解成功,就有強制執行的名義。 不然你就先停水,如果是供水管導致樓下漏水,停水以後水管沒水就不會在漏了。 但是你的房子會便什麼樣子就很難講了....上面部落格都教你怎麼寫訴狀了,要不要請律師自己考慮
作者: jack90 (祐皮)   2014-05-07 02:15:00
http://ppt.cc/whFb 27樓 參考?整個討論串自己參考啦 好像有免費法律諮詢(但是人很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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