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 押金退回問題

作者: giraffe722 (拒絕黑箱)   2014-05-24 11:06:32
先上契約圖:http://ppt.cc/2jLI http://ppt.cc/tvOY
故事是這樣的,我已滿20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在5月初跟房東訂立契約
也繳了押金兩個月月租14000,我對押金的理解是:等租約到期房屋內各項物品若沒有損壞
我可以拿回全額押金。
狀況是:我這幾天看到一間價錢更便宜、屋況更好的房子,計畫想跟原房東解約
改租新看到的套房。
我的問題是:
(1).租約尚未開始,我應該可以解除契約,但是不是有甚麼法律上的賠償責任?
雖然沒有關於訂金的規定,但是不是還是得賠償房東找新房客之類的非財產上損失
(2).同上文提到我對押金的了解,我在租約開始之前就提出解除契約的請求押金應該會全
額退還給我吧
謝謝大家的解答
作者: chilama (阿尼夫斯基)   2014-05-24 11:39:00
除非房東佛心,不然你大概要損失一萬四
作者: kanna ( ̄︶ ̄)   2014-05-24 12:23:00
契約第五條的意思應該是反悔就沒收押金?
作者: medama ( )   2014-05-24 12:55:00
租約已經生效,租期未開始不用付房租 只要賠押金14000就好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4 14:20:00
第五條第一句話有問題喔,原po可以問問懂法律的人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4 14:21:00
雖然已經簽約,但還沒進入「租賃期間」第一條寫得很清楚,租賃期間是103.7.1至104.6.30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4 14:22:00
所以目前應該不適用第五條雖然這樣有點不厚道,但文字看來是這樣子....我的見解啦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4 14:26:00
我認為是要全退
作者: jack90 (祐皮)   2014-05-24 15:24:00
最後一點...簽約後 不得退租
作者: jack90 (祐皮)   2014-05-24 15:26:00
自己用哀兵政策 找個藉口 看能拿回多少吧 除非房東佛心..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4 17:31:00
哪一點寫到「簽約後不得退租」?樓上不要亂加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4 17:38:00
噓自己,樓上抱歉,第五條後面有寫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4 17:42:00
有這條的話就沒救了 XD
作者: jack90 (祐皮)   2014-05-24 22:37:00
ok的~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5-25 01:04:00
(1) 可以解除契約 不用賠償 押金留下就好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5-25 01:05:00
(2) 不管租賃期間開始沒有 你已經"簽約"了所以現在退租一樣是毀約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4-05-25 01:06:00
只是你現在租金可以全額拿回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5 02:42:00
毀約罰則要寫清楚,一開始我以為只有租賃期間毀約才有罰則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5 02:43:00
但多了條簽約後不得退租,這也算在約定內了....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5 02:44:00
如果沒有這幾個字就不用賠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5-25 08:40:00
原po應該是只有付押金 租金還沒開始付 沒租金可退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25 20:05:00
#15f50BTN #18P8e-cI #1AqqTMOc #1ArK_OpI #1FTGPbxq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25 20:06:00
#1GGDClRz #1HjTtLCp #1Hut3JDZ #1HyCfXq3 #1IVw190Y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25 20:07:00
#1J99eQrs 搜尋未入住 好多人問過了。 很多人都以為還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25 20:08:00
未到起租日押金可退,可是不租就違約了,只是看契約約定的違約金是一或兩個月而已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5 20:10:00
我一開始沒注意到「簽約後不得退租」這句,認為拿得回押金是因為以為違約條款只針對租賃期間退租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5 20:11:00
沒寫到簽約 -> 租賃期間開始 這段時間的違約罰則即使違約也要有罰則才行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5-25 20:12:00
後來j告知第五條裡面有 @@ 合約這樣寫也算在罰則內了吧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25 20:22:00
押金不就是擔保金作用嗎? 哪一堆房東自己契約上都沒寫房東解約的罰則就沒事了嗎?....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25 20:23:00
還有原po沒隱藏住址,這拜下孤狗就找到591的出租廣告了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5-25 20:26:00
作者: reich719 (賴飯)   2014-05-28 11:34:00
個人不鼓勵這種行為 簽約就該對自己負責 都滿20了= =
作者: reich719 (賴飯)   2014-05-28 11:35:00
而且0504第一個案例 房東也沒讓他付多少就住 結果被退租
作者: reich719 (賴飯)   2014-05-28 11:36:00
簽約之前真的要思考清楚 不要簽了才在那狂翻漏洞 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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