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只是不想計較那麼多-3

作者: mingkemy (冬之幻)   2015-12-18 16:18:37
沿用之前標題,這是最後一篇,一樣是手機po文。
注意:內有稍微鹹濕的用詞,反感者請速速迴避!
在碩一的下學期和隔壁所(?)的學姐修了同一堂課,
因為那時和當時的室友S處的不太好,
(因為她把男友帶回家住,成為第四個室友,又沒付房租
和Y一同告知這樣的行為讓我們很不愉快,
但S依然故我,所以決定要拆夥)
經由學姐的介紹,於是我租了和學姐同一棟的房子,
套房,二樓、走廊底,面外,有大窗戶,隔音好像不太好,
住對面的是隔壁所的學長(&他女友,也是學姐)
在簽約時,我隔壁的女住戶就已經將四包垃圾擺在走廊,
隔三天後搬一些家當過去時,垃圾還在,還流湯發臭,
臭到連樓梯口都聞的到!
後來是一起修課的學姐受不了、寄簡訊給房東抱怨才結束件事。
不過她還是常常把垃圾跟餿水擺在門口,
餿水的袋子也沒在綁的,
每次經過就像在跳格子的避開海洋(?),
檢舉一次才清一次……不過間隔不會超過兩天
最誇張的一次是:一次丟了13包超大包的垃圾在走廊,
我們的走廊也就只有90公分寬,真好奇她房間有多精彩……
正式搬進去後,是個惡夢……
我已經是個習慣熬夜的夜貓子,
常常兩三點才上床睡覺,
但是對門的學長姐似乎都不用睡覺的,
常常在半夜大聲狂笑,
或是大肆說班上同學壞話(聽的一清二楚),
我有懷疑過是全部人的聲音都會被彼此聽到,
但是查證後發現只是學長姐真的太吵了,
有好長一陣子,我是被學姐尖銳的笑聲驚醒的……
向房東反應無效,因為他們依然故我,
加上他們租約快到了,所以也不是很怕。
因為學長姐誇張的行徑,
讓我當時在FB發了好幾篇文章抱怨,順便洩漏他們說的八卦,
也不是我故意偷聽,都隔了兩道牆、氣密窗,也還是聽得清清楚楚啊…………
例如學姐抱怨前男友奶頭很黑
班上的妞們都又肥又醜
老師很G掰、論文都不讓她過……之類的
然後,他們終於在九月中的時候搬走了!
11月初,對面搬進新住戶,也是一個女孩
她總是在04:40、04:45鬧鐘響起,
然後在05:20出門上班(我真的不知道她的職業)
因為她這是為了工作而必須這麼早,
所以我完全可以接受這件事,
但是有問題的不是她,是她男友!
猜測沒錯的話,她男友總是在星期五的下班後才過來,
時間大約都落在半夜一、兩點,
這也不是我在故意偷聽,而是男友的音量真是要突破天際了
我們房間位在走廊底,在走廊的頭都聽得到男友的聲音
我曾經在清晨05:23分直接去敲門喊說:「不好意思!請問你知道現在才幾點嗎?講話可
以小聲一點嗎?」
然後………男友只安靜了10秒,之後繼續………
跨年夜那天,我從友人家返家時已經將近兩點,
小情侶比我晚半小時回來,
然後男友的聲音開始突破天際(?)
可能是因為跨年太HIGH了,那天的內容都很精采(震撼?!)
.
「寶貝!新年快樂!」
「寶貝!新年快樂!我好愛你喔!」
「寶貝!來~親一個!」
「寶貝!你要不要先去洗澡啊!」
「寶貝!你好臭喔!」
「寶貝!你快點去洗澡啦!」
「寶貝!你怎麼這麼愛尿尿啊!」
「寶貝!你尿很多欸!」
「寶貝!你今天有喝那麼多水嗎?」
「寶貝!你先去洗澡啦!」
「寶貝!你洗好啦!你好香喔!」
「寶貝!我要去洗澡囉!」
「寶貝!我要去洗澡囉!」
「寶貝!我要去洗澡囉!」(他真的講了三遍)
「寶貝!我洗好了喔!」
「寶貝!你怎麼還不睡覺啊!」
「寶貝!你快點睡覺啦!」
「寶貝!你在幹什麼啦!」
「寶貝!你快點睡覺啊!」
.
嘛,大概就是這樣了 (其實不只啦)
如果那時候不是已經半夜三四點,我一定瘋狂大笑......
尤其是那句「寶貝!你怎麼這麼愛尿尿啊!」特別大聲,讓我印象深刻(笑慘)
對了,女孩很髒
從她搬過來之後,我房間開始出現小小強,
因為我是有潔癖的人,每天都會用濕紙巾擦地板,
(房間很小,又是木頭地板)
連食物都會把廚餘裝個兩層綁死、容器用洗碗精洗過,
在她搬來之前,我房間沒出現過小強。
某次她男友來,他一進門,我就聽到:「你是要氣死我是不是!」
那天晚上,她門口就多了兩包垃圾、一包廚餘……
六月初,她們偷偷養了一隻貓,
帶回來的第三天就開始出現尿騷味……
房客的事情說完了,說說房東,
在簽約的時候有告知我有養兔子,
房東則表示不會影響到他人就可以,
貓狗會叫,所以絕對不行,
(這裡沒錄音真的是失策!)
還問我兔子會不會臭,
這點我印象很深,所以我記得,
這裡偷渡一點小知識,
兔子是很愛乾淨的,臭的是兔子的尿,
如果有臭味產生,多半是飼主的清潔工作沒做好,
總之,我就帶著我兔兒子入住了。
二月趁新年打折,買了新的籠子給兔兒子,
舊籠子則置放在一樓公共空間,
一樓公共空間的前半段提供房客擺放房間擺不下的東西,
後半段則有10個機車停車格。
三月的時候外借舊籠子給朋友,
朋友在3/17還回來,我還是將籠子放在一樓;
6月初,另一位朋友想要舊籠子,
約了時間,說好要直接送給她,
朋友來之後,一起走進一樓公共空間,卻找不到籠子,
我只好打給房東表示我的東西不見了,
結果房東怒氣沖天的表示這裡是不能飼養動物的,
所以他一看到就立刻把我的寵物籠丟掉了!
而且他容忍我偷養寵物已經忍很久了!
(注意:我當初沒有把房東說我可以養兔子的對話錄音)
我又提不出證據證明我有把籠子放在這裡,
所以我只能把這怨氣吞下………
(當初告訴我到處都有監視錄影做紀錄,
所以我可以安心的把東西放出來,
結果在此時才告訴我錄影只有紀錄一個月而已)
最後也就速速的搬離、到現在的租屋處了………
作者: wuzixu (胥)   2015-12-18 17:13:00
好可怕,無法忍受室友很髒
作者: AlexWon (AlexWon)   2015-12-18 19:11:00
住得好痛苦…當初講好可以養寵物那就是有「合意」,不受契約規範才是。
作者: PrinceSteven (史堤分)   2015-12-19 10:37:00
說了什麼都要寫到合約裡才不會有問題,千萬不要相信口頭約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