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租屋在2/28日約滿 我在2/10匯2月份房租時也提醒房東將退租
21日去電告知房東會在26搬走 當時約了27號中午退租 房東也說好
但27號中午人沒出現 我打電話給房東 她說人在醫院所以無法過去 就再約2/29早上
等到29號中午依舊無聲息 我傳簡訊問她能否確認退還押金時間 她回我今天會處理
但今天也快過完了 還是不見人影...
講電話跟訊息回覆房東的口氣都滿好的 在想似乎不像惡意拖延不然她大可不接電話不回
訊
可是不曉得何時才能拿回押金還是覺得很不安
在想難道要走法律途徑了嗎?
話說要使用法律處理我還真不曉得該怎麼做咧@@
所以來請教現在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