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南港看了個雅房,準備禮拜天簽約,想請問
1. 一般來說簽約程序是如何?
我的意思是已經跟房東將房租、水電等討論完畢,但還沒看過完整的紙本契約
剛問過房東房東說契約就是市面上賣的制式契約
所以我想當天應該是等我把契約一條一條看完再簽約吧,大家都是這樣嗎?
(請房東旁邊等個10幾分鐘這樣)?
2. 我記得房東當時說他們在591上刊登資料時有留資料,叫我放心說他就是房東
我是覺得狐疑,因為591應該不能算數,而且591也不能把資料給我看或幫我任何事情
總之我爭取到簽約當天請房東帶稅單
請問這樣應該就可以證明是房東本人了吧?
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