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之前租屋電費習慣,
想說一個月花費在電費金額差不多不到200度(1000元)
1度5塊,沒付過超過1000...
這個禮拜無意間喵到電錶,才讓我嚇到一個禮拜已經用了50幾度,
才開始注意電錶..
當然跟之前冷氣噸數與熱水器等等之類有關..
==========以上均為廢話==========
這幾天回鄉特別把延長線等等關閉並出門前拍張電錶照..
禮拜日回來發現我的電錶在六日給我多跑了5度
(電視機插座在牆壁裡面、中華電信小烏龜、
延長線(已關開關)、筆電Adapter(關機)、洗衣機插頭)
http://i.imgur.com/8aSd05L.jpg Before
http://i.imgur.com/ggcEajq.jpg After
http://i.imgur.com/cnOMk5f.jpg 室內總電開關
上述這樣默默在我六日跑了5度?
我是被接到公共用電是不...還是電錶壞了..
由於我的契約書有些地方沒填到..房東明天要來找我簽完..
何況我的契約書他當初沒監督我簽完..所以我自己保留的契約書還沒簽字!!
這樣我可以請他修繕完畢再來簽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