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氣炎熱,遇上冷氣壞掉真的很逼人!
目前租屋處的冷氣是應該有十年的窗型冷氣,運轉聲音有點大。
因為個人睡眠品質真的很差,很容易因為一點聲音睡不好,之前請房東解決時,他僅表示
可以幫忙找人來維修但費用自行負擔。也因此和室友就忍耐這點。
上禮拜五告知房東壞了之後一直拖到下午我自己問他才告知我說只能報廢無法維修,居然
在我們沒有任何人在家也未通知的情況下直接進我們房間就算了,後來也表示不願意幫我
們裝新冷氣。但是合約裡有提到之後退租的話冷氣他也是需要被他們點交的物品,那麼房
東不是有修繕的責任嗎?這樣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請各位給點建議,謝謝大家!
附上房東的說法
http://i.imgur.com/V6LgtPA.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