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們已經早早合約簽約10號要入住
(但是答應可以4號就入住)
但是冷氣壞掉的!根本不會涼
房東說要修,但那台實在太舊,又是LG的很耗電,1度要6元
聯絡房東又都不會回應,只好聯絡仲介
喬很久後,才答應說要換新的!
但到10號當天下午都還沒弄好!
這樣算違約嗎?
因為他冷氣沒弄好,我們要多付前一個租屋好幾晚的錢!
是不是10號當天00:00前還沒交屋就算違約?
如果違約我們可以拿回全部的押金跟租金嗎?
謝謝大家的回覆!
一開始,房東說修一修就好了,但我們看機型已經很老舊了,而且又覺得LG超耗電,一度
6元,電費很可怕的
(在上上租屋電費5元時用LG一個月竟然要3000多,上一個租屋照台電自行繳費用日立2個
月也才1000初;有被LG嚇到,而且Lg要按到19度才會涼)
我們就建議能不能換新的,我們用line問何時會好,2天了竟然都還不回(不知當初他要
我們加line是做什麼,簽約時還看到他會一直看line,表示他是常看手機的人),我們就
打給仲介,後來全部都是仲介在協調,房東竟然要求,如果要換新的就要多收幾天的房租
,我們覺得超不合理的,我們又不是搬走了也會帶走那冷氣,那也算是他們的資產耶!講
了好久好久才願意換新的!而且房間很多地方都黑黑髒髒的,一開始也不願意打掃乾淨再
交屋!都是跟仲介談了很久才願意弄!
這個房東很多事都很消極,之前的房東說有怎麼樣都立刻很快的處理(我們都沒趕喔)
現在是都談好了!所以沒事了!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