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被房東以各種理由扣押金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7 01:08:57
※ 引述《myqbox (myqbox)》之銘言:
: 不好意思各位,但小弟和房東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上來詢問各位意見
: 4年前我和我的母親一起和房東本人在租屋處簽約(在台北市和平高中附近 無電梯 六

: 有加蓋)
: 當時合約內容大致上以下:
: 五樓雅房一間(原為陽台,朋友說陽台不可當房間使用)
: 廁所及洗衣機五位房客共用
: 有濾心過濾飲用水 無飲水機
: 無冰箱電視
: 每個房間有獨立電表
: 一個月房租6000元+500元水電費
: 房東當時說水電費多退少補,當下我們也覺得合理
: (但房東從未和我索取或是寄帳單給我,從無提及水電費)
: 至第二年,我獨自和房東續約
: 因我暑假寒假並不在台北,我問房東那退的款項或我需要補足的款項要怎麼結算
: 他一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的說:沒有多退少補這件事呀!我為了給大家方便,看以前房

: 差不多平均一個月電費五百元,就一個月收五百元就好。
: 當下我的想法是 :500元包水電,那我以後也不必刻意省了,既然他沒有要退款。(不

: 我理解是否有誤)
: 後三年,房東也不曾和我提及電費
: 就在最近解約時我和房東要求退還押金(沒有當面交屋,我將鑰匙給他在租屋處的暫代

: 理人,我現在知道這是錯誤的舉動,應該當面交屋並確認屋況無誤後交還押金)
: 他原承諾我過幾天會匯款,但他提到了要對電費的帳
: 我問他不是一個月五百元繳了嗎
: 他說五百元是公共水電費,房間的另計
: 那不就等於我一個月電費要繳近千元?
: 一間廁所、洗衣機這樣一個月要繳五百元?
: 他反問我覺得500元冷氣可以一直吹合理嗎
: 我就說那我們回去找合約再談了
: 他開始說鄰居抱怨我往窗外丟垃圾、水果蒂至樓下屋頂,但那位暫代管理人非常熱心,

: 大家把垃圾放置走廊他會清理
: 我何必要把垃圾丟出窗外,更何況我連水果都沒買過
: 陸續提一些與此事無關的過往
: 我有造成當時交屋的椅子、床墊損壞
: 因此我也表示願意賠償
: 但房東用中空木板隔間,牆壁受潮有龜裂的情形
: 他說是我造成的向我求償
: 在這點也無法達成共識
: 最後一點我想請教的是
: 我第二年和房東續約,但合約有效年只有一年
: 後來我們口頭上達成共識,我依然如期半年匯一次房租且沒有交還屋子
: 就這樣多住兩年
: 那這樣後面的合約關係還存在嗎?若不存在我們現在必須以什麼方式解決呢?
: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問題有點多,還麻煩各位不吝賜教,感謝!
這應該是新手房東。感覺的出來房東一開始是想說跟原po之間有默契。原po也會幫忙省電
所以就算帳單有多有少也就算了。就這樣過去。(房東的錯。帳就該釐清)
之後原po看房東沒有算電費。就認為房東默認500是兩人水電全包。就開始冷氣用到爽(
軟土深掘的好例子)房東也是新手。不瞭解什麼民法默認之類的就這樣默默認虧(房東自
己的問題)。
然後到第四年房客終於要搬走了。想說虧這麼多年是否可以要回一些補償。就開始談押金
補電費。原po大可跟回文兩位建議的一樣。去告房東要求退還押金。主張房東默認兩人份
水電500全包是裡所當然的。
其實很多房東都是房客教育出來的。一開始互相給方便。後來發現不是每個人都會有自覺
省電。500負擔兩個人水電是一定不夠的。後面也不好意思要補貼。就變成默認了。不經
一事不長一智。就請該房東默默吞下吧。
原po現在可以主張要求房東返還押金並且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然後房東如果要求電費多退
少補你就用回文的壓他。說你前幾年都沒討。這就默認我們500兩人份冷氣水電用到爽。
虧錢你家的事。然後再建議原po可以把檢舉房東報稅做為談判的籌碼。之後討回押金再去
檢舉房東未報稅。一舉多得。好好教育這個不友善的房東一番。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27 02:01:00
不得不噓你,請問原PO這篇那裡有在說房東逃稅,他要檢舉?你不就上一篇文章被指正逃稅的心態不可取,覺得不高興。然後因為我不理會你,想藉機再找麻煩?再請問你,那邊可以看得出來原PO之後故意冷氣吹到爽,再請問你,那邊可以看得出來原PO之後故意冷氣吹到爽,軟土深掘?他也只是說沒像之前一樣刻意節省吧?真的故意冷氣開整天,房東沉默三年根本不合理,你沒看SP大說的,兩個月就電費八千多了?然後原文資訊是第一年母親陪同簽約,有沒有一起住我看不出來。但顯然後面只有一個人住,才有放假沒人的狀況。不要刻意去扭曲別人的資訊,來強化自己,那很沒品。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7-07-27 02:40:00
應該是學生租雅房, 第一年媽媽陪同簽約吧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27 02:50:00
我的想法跟樓上一樣,應該從頭到尾都是一人,等原PO自己回應吧。這篇我看起來有很多地方在刻意扭曲,包括前面人家推文說房東態度不友善,也是指不實指控亂丟垃圾那邊吧…很報歉,我看不出來的只有第一年不知道是不是兩個人。後面三年很明顯就是只有一人,不要說你跟我一樣,我的閱讀能力沒那麼差「沒必要刻意省電」,被你說成「每天冷氣吹到爽」,這叫沒扭曲?一個人住被你硬說成兩個人,沒有扭曲?房東明白表示沒有要「多退少補」,被你說成「默默認虧」沒有扭曲?這不是什麼觀念不同,你就是在扭曲別人的資訊。這篇明明就沒提到房東有逃稅,你硬要拿出來講,這叫就事論事?還是你覺得自己逃稅,所以別人也一定跟你一樣?我平常就有固定捐款的習慣,不用跟你打賭。我對你的真實身分也沒興趣,捐款助人被綁在跟你的打賭上,行善的心都髒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7 04:30:00
原po是發文來求助的。你對民法很瞭解。你要不要先回他具體的做法先幫幫他?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27 04:34:00
什麼房客要求降租金,之後又跟你說要檢舉,那是你自己講的,問大家該怎麼辦?我只是就看到的資訊發言而已。我已經跟你說了,我是就你自己陳述的事情發言。你覺得這樣就算是不實指控,歡迎提告。你這篇也是把原PO各種莫名的酸了一頓吧?不是說一切照合約就是好房客嗎?怎麼這邊照合約又是軟土深掘了,這對房東和房客還真是兩套標準。我的朋友嗎?他們說,第一次留「跟房客關係打好,就能降低被檢舉的風險。」下面被惡意曲解成,「所以只有壞房東囉?」就不該繼續對話了。因為光這句就看得出回覆者的性格,只想聽自己喜歡聽的。這是為什麼後來我就不去回上面那篇了。結果這邊還是忍不住回應,確實我修養還不夠,還連累原PO也被酸,是該反省。你自便吧,是不是有扭曲資訊的部分,就原PO自己來澄清好了。
作者: TRosi (Rosi)   2017-07-27 07:50:00
原文真的太多地方可以看出絕對是一人,並且一開始就是一人「他一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的說:沒有多退少補這件事呀!我為了給大家方便,看以前房客差不多平均一個月電費五百元就一個月收五百元就好。」如果是兩人住,房東會說這句話嗎?H大未免有點過頭了,要從房東的角度說話可以,不要偏離原文給的資訊。另外我上篇說的房東態度並不友善,的確是指根據原文,房東在被抗議扣留押金貼補水電的行為後,有牽扯其它事情,並指責原 po 亂丟垃圾的狀況 (原po否認)被你說成,「一個月兩人住水電費收500這樣叫不友善我也是挺佩服...」這實在離譜了...請你尊重我原來要表達的意思,何況這「兩人」根本就是你想像出來的,很明顯,只有一人。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7 08:15:00
不過我是覺得你們能不能先幫幫原po想解決辦法。我反問你們不回應沒關係。先把正事做完吧。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7-27 08:35:00
經此一事,房東應該就會變得很龜毛了,該寫的絕對會寫 XD
作者: TRosi (Rosi)   2017-07-27 09:10:00
你對我的道歉我接受了,但我其實認為 L 大說得沒錯,你對他的意見反對,那也是上一篇的事,不該帶到這邊來解決。用上一篇的東西來酸這篇更是無聊,你私信給他好了,或要戰開一篇再戰呀。上面那篇你們推文的爭吵我也有看,單論你自己舉的經驗,不是說房租算便宜但要求不報稅嗎?如果問我的觀點,我一樣覺得看起來有逃漏的疑慮。講這些你可能看了也把我跟 L 大一樣當敵人也說不定。或許你給L大的建議你自己也該試試,找個你信任的朋友看看你寫的文字。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7-27 09:24:00
我舉的那個例子,其實還有多張帳單,只是最高一張是8k多也有6k多的幾張....XD 房東都沒說....當下我覺得還挺丟臉的,完全不想幫她說話....那個case是房東自己家+一個頂加套房的費用而已沒出租的情況下,房東家電費不會超過2k原po這個case是多房間的,所以房東應該比較無感
作者: TRosi (Rosi)   2017-07-27 09:41:00
H大,你說凌晨四點請朋友看文章這點很不合理,並且說我無視這點,由此判斷我跟L大是同一邊的,甚至根本認識,是嗎?我沒有無視,只是我根本覺得沒有不合理。因為從他的上下文看得出來,他請朋友看的是之前那篇報稅的推文。而他的朋友提醒他,對方回「所以只有壞房東囉?」之後就該停了。所以後面他會說因此就沒再去那篇回應了,朋友看文章和給建議,都在你們凌晨的爭吵之前,你告訴他之前他就做了。上一篇我記得好像你也是說了一句,房客當久了只會站在房客的立場之類的,雙方對話就激烈起來了。剛剛我也只是說出我心裡的看法,你馬上就說了一句「我知道你跟L是同一邊的。」坦白說,我聽了一樣很不舒服,好像別人都是用立場在反對你跟上面的回答一樣,我沒有無視,因為在你看來需要跟原PO直接確認到底一人還是二人,我卻覺得文章裡就寫得很明白了。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7-27 10:04:00
你這篇的回應第一部分是針對我文中說兩人住的部分。可是這在數小時前我就針對這段表示是自己查證不周。可是你留言卻無視這一點。後來說我不該跟L在這篇爭吵。可是這是他先跑來破口大罵吧?而且我已經跟L解釋過我沒有逃漏稅的必要。但他仍然無視跳針。凹說都是我講過的話來推斷。你也認為我不該回應嗎?
作者: TRosi (Rosi)   2017-07-27 10:11:00
喔?我看到的是兩位板友點出後,你發現自己太草率了,但也沒認錯,好像意思說要再問原PO,不然我不能說二人,你也不能說一人。你不要太自以為,萬一原PO說二人你就糗了。所以我一開始的推文才會點出,就是一人,問都不用問。好吧,你說得沒錯,或許我太武斷,搞不好真的是二人。就讓原PO來打我臉好了。至於為什麼我覺得你的問題比 L 嚴重,我就不在這邊回答了。一來我要忙了,二來我也不覺得你是真的信服我,我不想要這邊萬一一言不合,對話又要激烈起來。OK 那就這樣。L 大那句應該是說第一年可能兩人,後面既然有談到放假時沒人住,那他斷定後面三年就是只有一人。我則是從房東講的那句話推斷,不只後面三年,一直都是一人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7-07-28 11:49:00
我根本沒去問原PO,因為我也不覺得須要問,文章資訊到哪,判斷到哪就夠了。而我能看出至少後面三年都是一人,那你這篇的立論基礎一開始就錯了,我又何必凌晨四點寫信去問人?只是 T 大比我更細心,從對話中就推出從第一年開始就是一人我又幹嘛凌晨四點找朋友看文章?早就有人勸我不要去糾纏,只是我不知道我那邊真的不去糾纏了,別人還要跑到無關的文章扯之前的事。然後我還真的被激到,所以我覺得自己修養很差,該要反省,就這麼簡單,沒有什麼無不無視逃避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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