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yqbox (myqbox)》之銘言:
: 不好意思各位,但小弟和房東無法達成共識,因此上來詢問各位意見
: 4年前我和我的母親一起和房東本人在租屋處簽約(在台北市和平高中附近 無電梯 六
樓
: 有加蓋)
: 當時合約內容大致上以下:
: 五樓雅房一間(原為陽台,朋友說陽台不可當房間使用)
: 廁所及洗衣機五位房客共用
: 有濾心過濾飲用水 無飲水機
: 無冰箱電視
: 每個房間有獨立電表
: 一個月房租6000元+500元水電費
: 房東當時說水電費多退少補,當下我們也覺得合理
: (但房東從未和我索取或是寄帳單給我,從無提及水電費)
: 至第二年,我獨自和房東續約
: 因我暑假寒假並不在台北,我問房東那退的款項或我需要補足的款項要怎麼結算
: 他一副第一次聽到這件事的說:沒有多退少補這件事呀!我為了給大家方便,看以前房
客
: 差不多平均一個月電費五百元,就一個月收五百元就好。
: 當下我的想法是 :500元包水電,那我以後也不必刻意省了,既然他沒有要退款。(不
知
: 我理解是否有誤)
: 後三年,房東也不曾和我提及電費
: 就在最近解約時我和房東要求退還押金(沒有當面交屋,我將鑰匙給他在租屋處的暫代
管
: 理人,我現在知道這是錯誤的舉動,應該當面交屋並確認屋況無誤後交還押金)
: 他原承諾我過幾天會匯款,但他提到了要對電費的帳
: 我問他不是一個月五百元繳了嗎
: 他說五百元是公共水電費,房間的另計
: 那不就等於我一個月電費要繳近千元?
: 一間廁所、洗衣機這樣一個月要繳五百元?
: 他反問我覺得500元冷氣可以一直吹合理嗎
: 我就說那我們回去找合約再談了
: 他開始說鄰居抱怨我往窗外丟垃圾、水果蒂至樓下屋頂,但那位暫代管理人非常熱心,
叫
: 大家把垃圾放置走廊他會清理
: 我何必要把垃圾丟出窗外,更何況我連水果都沒買過
: 陸續提一些與此事無關的過往
: 我有造成當時交屋的椅子、床墊損壞
: 因此我也表示願意賠償
: 但房東用中空木板隔間,牆壁受潮有龜裂的情形
: 他說是我造成的向我求償
: 在這點也無法達成共識
: 最後一點我想請教的是
: 我第二年和房東續約,但合約有效年只有一年
: 後來我們口頭上達成共識,我依然如期半年匯一次房租且沒有交還屋子
: 就這樣多住兩年
: 那這樣後面的合約關係還存在嗎?若不存在我們現在必須以什麼方式解決呢?
: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問題有點多,還麻煩各位不吝賜教,感謝!
這應該是新手房東。感覺的出來房東一開始是想說跟原po之間有默契。原po也會幫忙省電
所以就算帳單有多有少也就算了。就這樣過去。(房東的錯。帳就該釐清)
之後原po看房東沒有算電費。就認為房東默認500是兩人水電全包。就開始冷氣用到爽(
軟土深掘的好例子)房東也是新手。不瞭解什麼民法默認之類的就這樣默默認虧(房東自
己的問題)。
然後到第四年房客終於要搬走了。想說虧這麼多年是否可以要回一些補償。就開始談押金
補電費。原po大可跟回文兩位建議的一樣。去告房東要求退還押金。主張房東默認兩人份
水電500全包是裡所當然的。
其實很多房東都是房客教育出來的。一開始互相給方便。後來發現不是每個人都會有自覺
省電。500負擔兩個人水電是一定不夠的。後面也不好意思要補貼。就變成默認了。不經
一事不長一智。就請該房東默默吞下吧。
原po現在可以主張要求房東返還押金並且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然後房東如果要求電費多退
少補你就用回文的壓他。說你前幾年都沒討。這就默認我們500兩人份冷氣水電用到爽。
虧錢你家的事。然後再建議原po可以把檢舉房東報稅做為談判的籌碼。之後討回押金再去
檢舉房東未報稅。一舉多得。好好教育這個不友善的房東一番。